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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司法局工作总结7篇

只有基于实际工作经验的工作总结才能更准确地总结出工作中的规律和经验,优秀的工作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为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以下是公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司法局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2024司法局工作总结7篇

2024司法局工作总结篇1

   作为一名律师,我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投诉记录。现就今年的执业情况,向上级做详细汇报,具体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

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上一年度中,本人没有受到一个行政惩罚或行业惩罚,表现良好。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人做到了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上年度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律体检、法制宣传、担任温岭市农村法律顾问、积极捐款、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其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等工作。通过网络、电话、社区宣传等方式,便利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不计其数。

四、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本人所在律所已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抽诉查处制度、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和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实习指导老师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本人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业业,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另外,在上一年度,本人改变以往传统等当事人上门咨询,律师解答的咨询解答方式,通过网络将自己推向公众视野,网站注册律师资料,积极参与律师互动、公益法律咨询、法律论坛等平台交流,为全国各地的咨询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当然也因此获得了不少案源。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的永恒工作主题。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磨炼自己的办案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2024司法局工作总结篇2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抓理论武装、抓文明创建、抓與论引导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落实党管原则,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我局成立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领导小组。

(二)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看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更内容,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突出思想政治学习,理论武装实现新突破

我局坚特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结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

(一)健全制度。制定了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下发了《2020年xx县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关于印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同时,积极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确保学习资料的落实。

(二)领导带头。制定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业务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理论研讨交流等学习形式,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互动式领导干部学习平台。半年来我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2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组成员的理论水平。

(三)把握重点。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主线,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党代会情神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这一精髓,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上来、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来,以学促干。

(四)形式多样。党组织在制定学习计划时,有针对性的安排一般干部进行授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自学与辆导结合起来,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请进来做报告、上党课、讲传统、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极大提高。

三、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我局始终坚持以精神文明引领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着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壮大精神文明建设阵地。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浓厚氛围。半年来,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法治公园、广场,电子显示屏、微信等一切宣传阵地,加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市民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

(二)突出抓好区域内的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活动,营造整洁卫生的办公环境;每周天对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

(三)加强文明行业创建,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文明程度。以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为重点,打造文明机关。以加强窗口单位管理为重点,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开展文明服务、温馨服务、微笑服务,展示良好形象。

(四)着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自全县启动精准扶贫工作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抽调精干到局所联系复兴镇蒲村村和棋坝山村开展扶贫工作。同时,派出三名骨干分别到复兴镇山峰村、桶井乡郑家村和芭蕉村任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牢记职责使命,积极投身扶贫工作,多次和单位负责人、其他扶贫单位同志一道进组入户,为联系贫困户问诊把脉,多方争取支持,寻求脱贫门路。

四、注重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我局从实际出发,结合行业特点,切实加强舆论引导。

(一)加强研判形势。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明确信息员,加强信息收集,对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改进措施,切实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研判。特别是在两会期间,主动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注重舆论引导。围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对接,在县电视台、xx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经验、成就、亮点,扩大行业影响。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简报等宣传媒介,深入解读中央、省、市、县全会和十九大的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和深刻内涵,并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相互融通。

半年来,尽管我局在意识形态领域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的联系和对接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宣传工作人员培训不够,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偏弱;三是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全面,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请教、请示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四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一些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半年我们将以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更加严格的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重点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要保持思想的敏锐性和开放度,努力以思想认识新飞跃打开工作新局面。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宣传方式。把创新的重心放在基层一线,充实队伍力量、改善工作条件、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每一条措施抓出实效,为做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打好坚实的思想意识基础。

2024司法局工作总结篇3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五五”终期验收

“五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

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

2024司法局工作总结篇4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在市纪委纠风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龙岩市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岩纠办[20xx]1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情况,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对全市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组织和领导,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成效显著:连续六届被龙岩市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被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2009-2013年全省依法治省先进集体”;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行业”;我市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现将一年来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我局始终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放在重要位置。为了扎实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今年3月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对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和落实。印发了《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龙司办[20xx]30号)、《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龙司[20xx] 43号),明确了我局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内容、标准、时限、程序和实施步骤,并下发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使全系统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明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同时将其纳入本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县(市、区)司法局也及时成立了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形成了党组(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做到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思想统一、思路清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局下发了《龙岩市司法局关于调整聘请政风行风评议代表的通知》(龙司[20xx]46号),调整聘请了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宣传处处长邓加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戴景彤、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庆泉、市公安局工会副主席、特警支队副政委邱树灿、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李治源等5名干部作为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开展“问事治庸、问效治懒、问责治散”,不定期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岗位履职、绩效管理、便民服务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近期按市纪委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了我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下发《龙岩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龙司办[20xx]51号),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治部,由政治部周红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以确保政风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把加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责任制。同时制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步骤、分阶段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明确市局各科、室、处、中心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应付的责任,年初,龙岩市司法局领导与各县(市、区)司法局长、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责任状》明确要求全系统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下大力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及法律服务业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将责任制列入责任人年终公务员考核、绩效考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人表彰奖励。

二、广泛征求意见,推进工作开展

(一)广开言路,虚心纳谏。为了进一步推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与群众交流。一是设立工作意见箱。在司法局宣传栏、法援窗口、公证处窗口设立工作意见箱和政风行风监督台,征求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社会调查。结合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社会各界发放意见表200多份,征求意见函51份,局领导主持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31场,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36条,其中“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21条、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115条。三是走访调研。我局积极开展“五进五到”调研走访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到法律援助中心,到公证处,到司法所,到律师事务所,到司法鉴定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四是评查回访。结合法律服务评查月活动,局领导带队分7个组到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进行评查,对法律服务当事人进行回访,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五是座谈交流。市局分别召开机干部、离退休干部、公证员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2场座谈会,局领导亲自参加面对面征求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当面评议,接受监督。为进一步推进行评工作开展,我局于今年10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座谈会,市政风行风第一督导组组长吕小舟、第一督导组成员周榕、江瑾、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代表、当事人代表及市司法局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司法局总结了今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并阐述了这次活动的目的和要求,各民评代表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对司法局的政风行风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现场作了认真解答。市政风行风第一督导组组长吕小舟做了总结发言,就加强作风建设、法治建设及评议工作进行了交流点评。会后,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面对面”评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研究,逐条进行整改,并进行了反馈。

(三)参与访谈,推广经验。11月6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炳明代表市司法局参加了龙岩电视台《红土清风》电视上线专题访谈节目。在节目中,张副局长围绕“立足职能促帮扶,服务民生促和谐”这一主题,就我局的工作概况,对完善法律服务行业、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法律援助惠民工作、加强律师诚信执业、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开展干部“走村入户”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此次访谈既让群众更加详细的了解到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以及寻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途径和具体方法,既拉近了司法行政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又进一步端正了我局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吗,进一步增强了为党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畅通了沟通渠道。

三、内外监督结合,落实整改措施

我局根据今年的走访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以确保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征求到的群众办事难、领导干部下基层时间次数较少、会议文件多等问题,我局经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整治群众办事难。我局坚持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创新方式,进一步便民利民。

1、法律援助降低援助门坎、简化申请手续、畅通援助通道。一是将法律援助的困难标准降低至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农民工和残疾人持《法律援助证》、计生二女户持《计生证》即可免予审查;三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放宽审查标准,在校未成年人免予审查;四是在法院系统、看守所、闽西司法鉴定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2、行政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一是向社会承诺司法行政审批项目除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时限由原来一周压缩为二天外,其他20项审批办结时限均由30天压缩为6天;二是我局21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减少到4个环节以内;三是从三月份开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实行专业人员值班制度。即在保留原有窗口工作人员不变的情况下,由职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自愿报名到窗口轮流值班,为来访、来电的当事人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当场办理申请事项和案件等。

3、司法考试便民利民。一是司法考试报考人员从现场报名到直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审查和网上打印准考证;二是司法考试通过人员可异地申请法律执业资格证;三是大三考生在异地通过考试的,可回龙岩申请法律执业资格证。

(二)严格落实下基层制度。针对我局领导干部下基层时间、次数较少的问题,我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出台了《中共龙岩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下基层倾听群众诉求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意见》(龙司党组[20xx]9号)(以下称《意见》),指导工作实践,并严格落实执行。

1、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机制。《意见》提出,市局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年提交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召开调研座谈会要根据内容的需要,邀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多方面听取意见。要多到基层一线、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要善于发现问题,特别是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制约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要集中力量分析原因,找到解决方法,指导推动基层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注意统筹安排调研活动,严守工作纪律,努力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调研实效。同时,要坚持和完善挂钩联系基层机制,积极推行挂钩帮扶、结对帮扶措施。市局班子成员要在县以下基层单位、联帮挂乡镇(村)、干部驻点村及本单位服务对象中建立1-2个联系点,采用多种方式指导基层组织,理清发展思路,近年来,从我局账户下拨60万元用于联帮挂和驻村帮扶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变农村面貌。

2、改进倾听群众诉求的方式方法。《意见》指出,市局及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不断拓展倾听群众诉求的渠道,要通过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就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与群众协商,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建议采纳和处理的情况。要探索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党员干部与网民有效沟通机制,运用网络手段和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广泛听取民意,做好宣传引导,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贴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

3、严格执行,抓好落实。为进一步推动《意见》的落实执行,我局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局机关各科室协助领导分片挂点制度和“四下基层”活动,统筹协调全系统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对目标任务进行具体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人,排出时间表,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反馈和通报制度,推动项目落实。三是加强考核评议。政工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入户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四下基层”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通报,并向市委和省厅党委汇报,以推动活动健康开展。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把为民办实事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各级党组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实效。

(三)整治文山会海。我局制定下发了《中共龙岩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提出转变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继续实施“无会周”制度。明确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人数不超过80人,时间不超过1天;部门业务会议不超过半天,不安排局主要领导出席和合影;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大型会议接待用餐尽量安排自助餐。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缩短文件篇幅,普发类文件不超过5000字,请示、报告不超过3000字;信息不超过1000字;简报不超过3000字;研究报告等不超过5000字。坚持少讲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全市性会议领导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汇报一般不超过10分钟;发言不重复已协调一致意见和别人意见,发表新意见一般不超过3分钟。坚持少应酬、不搞形式主义、不做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局党组成员原则上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论坛等,取得一定成效。

四、政风行风常抓不懈,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发展,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龙岩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的作用凸显。

(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拓展调解领域,在全市推广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和漳平市“三级三轮三选”、永定县重大矛盾纠纷片区联动联调及武平县“五五调解法”工作经验,丰富人民调解机制内容,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这些做法被省综治考评组肯定为三大两点。强化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加强调解纠纷信息和舆情的收集分析,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做到早预防、早调解;全市每年调处近2万件矛盾纠纷,为社会的安全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其中,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得到张德江委员长和司法部、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被授予“全国模范调委会”称号。到目前为止,全市134个乡镇(街道)、1908个村居(社区)均成立了调委会,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181个,人民调解员19609人,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这一做法被省委“八闽快讯”刊载。截至11月底,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041件,调处成功15780件,调处成功率98.4%。今年5月,我市成立了首批3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有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二)创新社会治理保平安。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预防减少重新犯罪。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769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6774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295人,重新犯罪率为0.17%。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出台《龙岩市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奖惩规定;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成立社区矫正重大执法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三)加强法治建设强素质。全市系统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服务保障民生,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农村开展农家法律书屋建设工作,完成1783个村农家书屋的建设任务,把农家法律书屋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宣传点、传播点、咨询点。结合综治宣传月、学雷锋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等法制宣传“四进农家”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福建”、“法治龙岩”建设,利用手机短信、户外led等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等方式,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与市政协、市教育局等部门在龙工公司、龙岩高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和谐企业、民主法治村(居)等创建活动。今年上半年,我市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 ‘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上杭县、连城县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连城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四)整合职能资源提效能。我局注重统筹协调,通过整合职能资源,创新创建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便民举措,提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推动法律服务向民生领域延伸和倾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拓展法律服务平台,引导律师、公证主动对接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体检”、“法企对接”、法律咨询等多样化专项法律服务;建立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点,引导律师深入村(居)、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开辟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特殊案件全援助,推行“点援制”,建立“法律援助优秀律师服务队”。今年以来,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814家,办理各类案件6947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8893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各类鉴定4321件,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18件。

(五)加强诚信宣传建设。我局始终抓住法律服务行业这个重点,把提升群众满意率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制约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落实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准入、惩戒、收费、监管等各项制度,在全省首创“法律服务评查月”活动,今年3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法律服务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月及行风评议活动,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和公证员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恪守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业、诚信为民,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整个社会诚信风尚的形成。今年,市律师协会与市诚信协会在我市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执业教育活动,召开动员大会,举办“诚信律师”培训班、座谈会,开展律师诚信执业检查,推进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市系统法律服务业诚信公示制度、责任赔偿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将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记录通过适当方式在律师网、公证网上向社会公布,切实加强法律服务业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引导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取得了社会效益和法律公信力双提高的较好效果。

政风行风建设事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局,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继续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作为一个长期的任务抓好抓实,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评成果,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不断把政风行风建设引向深入,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2024司法局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t;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x〕80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x〕5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x〕79号)、安庆市和宜秀区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

一是成立由局长吴福华任组长,副局长汪剑英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区司法局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区司法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重点目录维护任务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逐步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要性内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重要参照,充实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从行政权力运行、人事变动、三公经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一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司法局内网,及时公开信息。二是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公开,扩大公开的覆盖面;三是通过制作办事指南、办事手册、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20xx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2024司法局工作总结篇6

一、十三五总结和十四五工作安排

(一)十三五总结

1、全力实施“七五”普法,大力法治城步法治建设。一是制定了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及相关制度。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听取、研究、解决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相关问题。建立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了“以案释法”制度,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开展了“法律六进”、“以案释法”活动。丰富普法载体。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在省厅、市局和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媒体,发布年度重点普法宣传信息。二是紧扣节点开展主题活动。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开展重要节点日宣传、农民工返乡法制宣传、青少年法制宣传月、宪法宣传、禁毒以及消费者权益宣传等活动320多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三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化。坚持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十三五期间,县委中心组组织学法60次,全县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5期。每年组织国家干部学法用法一次,并将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四是青少年学法用法常态化。在校园建设中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进行法制宣传,利用校外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故事教学、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在法治教育实践中提高法治意识和观念。进一步注重法治副校长制度,将法治副校长的选任、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

四是积极做好省、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法举措,全面推进法治建设。2015年我县被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6年我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县”,2017年县委书记罗建南被评为湖南省“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2018年我县被评为湖南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2、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平安建设。一是严格规范化建设和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在人员配备方面,通过招录公务员和聘用辅警等方式,使全县12个司法所达到至少1名正式干警和1名辅警人员,进一步壮大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全县各个调委会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技能水平。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研判预警机制。做到村(社区)建立了一周一排查,乡镇半月一排查,县一月一排查。十三五期间,全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99件,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50余起,调解成功3296余起,调解成功率99.9%,二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电子腕带、定位手机、微信群的位置共享等信息化监控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每月开展执法巡查、重要时期节点开展走访巡查、每季度开展集中教育。5年来,共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巡查20次,共计巡查500多人次,开展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10场,无一例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无一例重新犯罪情况发生。十三五期间,共办理社区矫正评估400多件,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444人,累计解除466人,在矫人员102人。

3.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体系建设。一是了完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现县域全覆盖。188个村居均有法律顾问,使村民在家门口都能找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健全完善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简化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及困难证明要求,加大刑事速裁、刑事和解和死刑复核以及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每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维权、妇女维权、未成年人维权等专项行动,开展各类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十三五期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692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邵阳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三是推进律师和公证队伍建设,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公证、律师行业的监管,整理政府权责清单,明确执业纪律。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化,律师陪同县领导开门接访常态化。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十三五”以来,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193件,接受咨询1820人次。律师办理各类案件635件。

(二)十四五工作安排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规划“八五”普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关键是要在“创新形式、落实机制、强化队伍”上下功夫。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实现精准普法。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群体出台相对应的工作措施、“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分类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普法能力。应进一步培养和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克服各种保障的限制的困难,充分发挥法制讲师团作用,加大法治宣传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调研、交流、培训,充实法制宣传的人员,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载体建设,着力拓展功能作用。大力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法治示范创建、“12.4”活动等载体建设,并依托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六进”延伸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拓展其功能作用。夯实法治文化,着力营造法治氛围。继续挖掘具有地方特色法治文化故事、创作法治文艺节目,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活动;将南湖法治文化公园融入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学法用法征文、法治讲座、法治演讲、法治书画展、法治摄影展等活动,促进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的深度融合。

基层管理及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继续完善刚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不断强化监管。开展系列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基础建设。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责任落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为贫弱群体做好援助服务。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加强与法、检、公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及公安看守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切实完成全年刑事法援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法援窗口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接待、咨询、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到位。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回访、听庭等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援助服务。

公证律师工作:继续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以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当好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法律参谋。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二、20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与2021年工作安排

(一)20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1.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矫正场所进行定期报告、集中点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矫正宣告等活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定位、视频督察等方式,每天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同时严格外出管理,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坚持做好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处置好服刑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做好人员衔接工作,对于一般帮教对象,联系其家人接回,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制定衔接方案,确保信息、人员处置到位,扎实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继续扎实做好已入矫对象的涉黑涉恶工作排查的同进,进一步加强对于新入矫人员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告知书、保证书。坚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为迎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将《社区矫正法》作为“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在农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共开展宣传24场次,悬挂宣传横幅32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市检察院、市局今年4月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全县12个司法所开展了一轮全面的执法检查,全面纠正了各司法所在执法程序、档案台账等各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2人,做到衔接核实率100%,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2.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33起,调解成功633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排查纠纷400多次,预防纠纷43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内对12个司法所进行了现场工作指导,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调查笔录、人民调解书,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一一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并将统一的人民调解案卷格式模板发放到12个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执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上半年各司法所根据县局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对清明期间坟山纠纷、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排查出清明纠纷隐患10起,“两会”期间纠纷隐患16起,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县”的指标。贯彻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对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录入如法网的案件,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方案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村一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今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1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案卷的规范化制作以及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和实际调解能力。

3.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知识简明读本等各类资料5000余份。组织开展了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组建1526人的法制宣传队伍到全县188个行政村,进村入户宣传法制知识。还开展了以“拥抱民法典,走进新时代”主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活动,通过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等形式,全县48所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展示法治建设成就。对农村199名“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能力和素质。组织了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考试,今年参考总人数7590人,应参加考试6927人,免考人数663人,参考率100%,考试及格率99.9%。村民法治学校共授课583堂,发放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次。

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6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法律咨询约1000余人次。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专职律师在政务中心大厅的司法局业务窗口坐班,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在西岩、金紫、茅坪、蒋坊、丹口等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册2000余份,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扇子、帆布袋等宣传品1000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帮助42人次。

5.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今年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执法证换证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数据迁移工作,为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申请换证。今年10月组织全县行政执法考试,发放执法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向县人大和邵阳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并在系统录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今年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件,办结6件,其中撤销的1件,维持的2件,申请人撤回的3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中。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9件,驳回诉讼请求的3件,撤销的1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1件,原告撤诉的1件,3件还在审理中。     

6.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干部教育网络参加学习和相关会议以及文件精神的学习。同时根据派驻组的要求,及时落实会议精神、典型案例学习,各类总结材料及汇报材料报送等。完成了爱心阅读卡专项清理工作和广播电视缴费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表,目前此方案和整改责任表已上报至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待三个部门通过后联合督促其他股室落实整改到位。积极开展“廉洁单位”创建工作。今年县委政法委政法督导组也对我局进行了政治督查。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文件精神,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安排干部职工参与看院护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进出大院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为干部职工购买防疫特资,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各司法所积极参与乡镇的疫情防控值班,组织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206场次,排查疫情防控期间的矛盾纠纷217起,及时排查调处疫情期间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旅游等矛盾纠纷,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了疫情防控工作。利用“村村响”、社区志愿者、微信平台等,每天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和知识,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应有的贡献。

(二)2021年工作安排

1、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回头看”整改整治工作,深化扫黑除恶成果;着力规范监管执法、档案、台帐等;大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水平。

2、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和民法典知识培训;组织矛盾纠纷交流会,由各所所长分享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处理矛盾纠纷能力;按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的要求,督促基层司法所协助合并村建设好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 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村规民约”的法制审核工作。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力促全县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完善;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创新普法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

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积极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任务数及公共法律服务咨询接待任务数。

5、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继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现场调查力度,使办案程序更加严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或申请人主动申请听证的案件,一律实行听证审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人才优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引入外部专家参与审案,增强审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6、律师与法律工作管理工作: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内部管理;规范案卷制作、案卷归档;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按要求开展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管理、发展党员工作。

2024司法局工作总结篇7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按照《艾滋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一、强化领导,确保防艾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廖秀婷为组长的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意见》,对 20xx年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内容、工作重点等作了具体的安排,为顺利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防艾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为防艾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二、加强教育,认真开展干部职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

制定了《**年度艾滋病知识培训工作计划》,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学习等形式,对全局干警进行了培训,对艾滋病传播途径、怎样预防艾滋病以及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如何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等知识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干警防治艾滋病意识进一步增强,抓防艾宣传思路进一步清晰,为我局积极开展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形式多样,提高群众的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

(一)加大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一是结合职能,多方面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今年以来,

我局依托“法律七进”活动,把防治艾滋病工作与法制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四川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列入普法规划,坚持做到送法进村入户、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主题活动均有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二是加大特定时期防艾知识宣传。以 “6.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组织人员上街设点宣传、咨询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宣传防治艾滋病基本常识。三是积极开展防艾宣传教育下乡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和指导基层司法所不断加强农村防治艾滋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外出务工人员列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以“法律进乡村”、 “送法下乡”活动等为载体,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下乡活动,切实抓好农村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

(二)抓好特殊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工作。把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与刑释帮教工作结合起来,在对刑释人员开展帮教工作中,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作为帮教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强化维权,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和谐的功效,依托“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等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着力宣传,积极提高艾滋病人群的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法律维权意识。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开通艾滋病感染者及携带者的法律援助工作绿色通道,积极主动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五五”终期验收

“五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

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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