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当前社会中使用频率较高的文本,在写作的时候一定要理顺个人思路,我们将体会写得足够全面之后,才能让更多人理解我们的观点,下面是公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教育周心得体会200字6篇,感谢您的参阅。
安全教育周心得体会200字篇1
根据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该法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十四条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的4月15日,就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立法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国家安全教育日,体现中国对国家安全的重视,也是新的时代发展之下中国安全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重视和关注国家安全,比任何时候都急迫。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公众安全期望值不断提升,各种矛盾的复杂程度也急剧提升。尤其是国内城市化的发展,各种新生事物的产生,各类公众信息尤其是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信息的保护难度日益加大,让维护国家安全显得尤为迫切。另一方面,国际形势日趋复杂,我国时时面临境外势力的攻击和干扰,地缘安全、国际交往、军事斗争、维护主权统一等现实问题日益重要。个别西方国家插手,持续发酵的东海、南海等问题,时时威胁着国家安全与统一。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改革领域也面临着重大挑战。这些都让重视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及时对全民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成为新的历史时代的重大使命。
值得欣慰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睿智决策,准确把握了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着眼并立足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着眼于“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着力营造国家安全环境,提出了构筑国家安全的中国特色道路。在论述国家安全上习近平总书记用71字总结: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纵观习总书记提出的上述“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以往的综合安全观相比,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大大拓展,极富时代特征,也高度体现全民意志。
今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教育的特殊时间节点,在这一值得关注和重视的首个中国国家安全教育日,重温国家安全主题,强化公民使命,富有现实意义。国家安全关系每一个人,没有国家的安全,难言公民个体的安全与保障。公众也深有体会,在一些国家频频发生暴恐事件,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同时也直接威胁到公民个体安全。反之,国家安全有保障,则社会安宁稳定,公众安全幸福指数就高。观诸那些对暴力恐怖“杯弓蛇影”的西方国家,公民在个人家庭安全上无不人人自危,这正是国家安全丧失且没有妥善处理的表现。
加大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教育日就是一个重要抓手。在我国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各级党委政府应以坚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教育宣传国家安全的氛围,以高度的自觉将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抓实。
虽然,国家安全教育日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在本质上,国家安全是一个“公共产品”,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安全教育周心得体会200字篇2
国治邦安,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今天,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和要求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影响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全面部署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国家安全法的制定,确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明确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建立健全了国家安全的基本制度和保障措施,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居安思危,方能防患未然。国家安全法将每年的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正是为了提醒全体公民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念。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忧患意识既是枕戈待旦的危机意识,又是志在安邦的责任意识、时不我待的奋进意识。今天,虽然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但我国在国家主权、统一和诸多安全领域仍面临不少压力和威胁。尤其是在世界格局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安全风险挑战前所未有。这就需要我们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风险意识、使命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我们,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正因如此,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基本原则。这是国家安全活动的根本目的,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民主本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国家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国家安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确立国家安全的人民主体性,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才能建设好“安全的命运共同体”。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的重要原则。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需要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热潮,切实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社会共识。
“思所以危则安矣,思所以乱则治矣,思所以亡则存矣。”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为抓手,提升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凝聚维护国家安全的磅礴力量,我们必将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起坚强堤坝
安全教育周心得体会200字篇3
“什么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科学发展是主题,安全发展是根本。安全是企业的生命,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不变的主题,只有安全生产,才有个人的幸福、家庭的幸福、企业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只有把安全意识和实际行动两者同时进行,才能在本所发展中做出我们长期的安全工作。
安全,在我周围的人都认识这两个字,如果用实际行动对于我们员工来说就是太麻烦,但我知道安全对于一个农电员工来说是太重要了。
今年6月是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我更加深了对安全的理解,进一步理解了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了安全意识,“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更是深入我的心中。
安全是我们企业前进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安全应该从“心”开始,在开始某项生产作业时,先用心考虑各种安全隐患和危险点,事先做好预防措施,作业中时时处处牢记安全,克服麻痹大意、三心二意、马马虎虎的思想,加强对安全的重视,才能实现亲人朋友对我们“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的渴望,才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六月就要过去,“安全生产月”活动也告一段落,可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希望在今后的生产中,我能以本次“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更加关注安全,更加关爱生命,用我的实际行动来爱护我周围的员工,用实际行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湔氐供电所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安全生产是个圆,没有起点和终点。如果这个圆有所断裂,就有可能付出血的代价。但现实工作中,开关已经拉下,天气晴朗就不必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了吧;工作位置离地面仅两米多高,不系安全带也没事;驾驶机动车辆三令五申要求手续奇全和穿戴好个人安全用品,但没发现感觉没事。每天重复的工作,今天也不会有事。“今后的工作,这里一定要注意了!”可是,往往一段时间后,又总是认为那些离我们太远了。我不会如此倒霉吧?差一点没关系的,只要不出事就可以了,渐渐地麻痹思想,慢慢的动摇立场。然而,事故快报中那一起起事故案例,正是因为相差了那么一点点就酿成了事故!一个生命的凋零,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痛楚乃至解体。这后果,这悲伤,你能想象到吗?诚然,他们是不幸的,可话又说回来,这些不幸却又是那么地让人心痛啊!这不幸原是可以避免的,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只要不偷那么一点点的懒,只要按照规定多做一点点,结局可能就不大一样。等等。每天面对同样的工作、同样的环境、同样的面孔,久而久之思想上就形成了“零概率”、“不可能”的观念,这种观念是大多数事故发生的根源所在。我们应当牢记: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是哪几个人坐在一起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付出血的代价换来的。因此,必须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我们的安全行为不是做给上级检查的,把“不可能”的观念永远消除,工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去做,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才能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如我们的安全工器具在家时它是与周围物品隔离的,但到了外面你看我们的接地是如此的混装;(该照片是西明电力公司施工一队)
安全和健康,是人类最幸福的事情;安全工作更是供电企业生存的关键,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和效益,还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美满。在安全生产中,有些小事,只要我们多用点心、多动一下手,就可以顺手做好,从而就能保障我们的安全。但因为是“小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酿成祸灾。个人行为细节是否安全,规章制度都有明确规定,大家也都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但就是有人不在意,在安全认识上存在误区,掉以轻心。如进入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在检修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等,认为安全是做给领导人看的、是应付检查的,领导在时、全副武装,一切按规程操作;领导一离开,立刻变得大大咧咧、松松散散、满不在乎;甚至视安监人员的提醒为“多管闲事”,产生抵触情绪。是的,这次的确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但是,一次、二次……,时间长了就会养成一种习惯,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埋下了隐患,一旦出了事故,轻者则皮肉受损,重者生命攸关,到头来必然是自食其果。
所以,我们的安全不能如标语那样用语言宣传,而是要用实际行动,许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发现了隐患但只是写于检查单或是安全隐患这样流于形式主义的书面上,由于长期的疏忽,发生在一瞬间的事情,稍不注意,就会酿成悲剧。安全工作规程及制度,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我们决不能以同样的代价去验证。我长说,安全带是自己的保障,不是用来检查的,而确实是自我的安全保障。
安全无小事,防范靠自己。
安全教育周心得体会200字篇4
一辆大客车因严重超载,司机疲劳驾驶而冲下山崖,车毁人亡;一个骑摩托车的小伙子乱闯红灯,丧命于车轮下;司机酒后驾驶,车祸无情夺走了全车人的生命,真是“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啊……
这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是我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想到这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些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我的眼前又出现了教育片中的一个画面:一个小女孩在穿越一条马路时,被疾驰而来的卡车拦腰撞上,失去了下半身。从此,她就只能靠篮球裹着身体来行走……看到这里,我的心里只有同情和愤恨。我同情那小女孩,有花季般的年龄快乐阅读网失去了精彩的人生;我痛恨那司机,因为他的“一时不小心”毁了女孩的一生幸福。与这名小女孩有一样悲惨的人有无数个,这血的教训为我们现代人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
这教育片人人看了都会伤心,而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看着都流泪了,还不听劝告……难道他们没想想以后的结果吗?想了,就是一时图方便,忘记了这么多的教训。
此刻,我想到了我自己:过马路为贪方便而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护栏;偶尔还和同学在马路玩耍……这一时的冲动,一时的疏忽也许会让我们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想到这里,不禁心寒战栗,那一次次惨不人睹的车祸,不正是这一个个小小的疏忽。意外所引发的吗?
生命像满满的一杯水,它决不能溢出来,而这样却很难,很难。如果你想把它放平,怎么办?只能小心翼翼,然而,这一场场车祸却撞到了这满满一杯水……
安全教育周心得体会200字篇5
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安全教育周心得体会200字篇6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 。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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