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作文更加有层次,作者需要合理安排段落结构,我们在写作文时,要注意逻辑的连贯性和内容的完整性,以下是公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36计读后感作文优质8篇,供大家参考。
36计读后感作文篇1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我的妈妈是精灵》讲的是:有一天,陈淼淼家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就像以前一样,爸爸在家看电视,妈妈在厨房里做饭,陈淼淼回来了,他们就开始吃饭。她的爸爸让他倒黄酒,桌子上有三个杯子,爸爸要黄酒,陈淼淼要雪碧,妈妈要可乐。妈妈和爸爸的杯子被他搞混了,等他反应过来妈妈的杯子已经被倒上了一点黄酒了,她想应该没什么问题,所以又往妈妈的杯子里倒上了可乐。吃饭了,妈妈过来喝了一口可乐,推开桌子将目光转向我,爸爸赶紧接住妈妈可是胳膊像绸子一样挂了下来,身体也变成了蓝色。后来到了第二天,陈淼淼不怕妈妈了,妈妈还买了一只”我“非常想要的电子小鸡给我,又把一张100元的钞票叠成小小的纸鹤,让它飞到店铺里去,给老板付钱,而又不让他知道。接着他们的关系非常要好,可是又过了很长时间陈淼淼发现了晚上妈妈在储存柜里,拿着一只小青蛙,再喝它的血,她有大叫了起来,爸爸过来说:”因为,她来到人间,要维持住人形所以要喝最冷的血才能维持住。“又过了几天妈妈又要回到精灵住的地方了。陈淼淼和妈妈和爸爸都很伤心。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陈淼淼虽然已经知道妈妈是精灵,但是并不害怕自己的妈妈,而且还和妈妈搞好了关系,认为妈妈和皮诺曹的仙女、阿拉丁的神灯一样。他们拥有宝物,坏人要抢,宝物没有感情,到了谁的手里,就为谁服务,而陈淼淼有的是自己的妈妈,妈妈虽然是精灵但不会伤害她,永远爱着她。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小说很让人感动,尤其是看到精灵妈妈与陈淼淼、爸爸、李雨辰告别的时候。陈淼淼和她的精灵妈妈之间感情非常深厚,我心里十分庆幸我的妈妈不是精灵,我不用和妈妈分开正如歌里所唱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我拥有母爱,我真是个幸福的孩子!
36计读后感作文篇2
“101本、223本、579……..”我已经看了几百本书了。在这一些书里,给我印象最刻深的书还是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在《史记》的二百五十八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项羽本纪》。西楚霸王项羽小的时候,学什么都坚持不下来,但天生勇猛,又有远大的抱负,连秦始皇都看不起,还口出狂言要取代他。事实证明他是天生的英才,项羽带着江东的8000子弟兵南征北战,所向披靡,大败秦军。在安阳夺帅,还有赫赫有名的破釜沉舟的大战,都很好地证明了项羽的神勇。可惜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后,项羽不听亚父范增的话,在鸿门宴放走了刘邦,为今后的失败做下了铺垫。后来,项羽分封十八个诸侯国,自立为西楚霸王。好景不长,击杀义帝之后,诸侯王纷纷自立,刘邦崛起。导致了后来项羽霸王四面楚歌,到乌江自刎,令人惋惜。
项羽或许不是一个伟大的政治领袖,但他是一个勇猛,重情重义的武将。这是最让我热血沸腾的原因,在尔虞我诈的封建时代,能出这样重情义的英雄,是难能可贵的。就是因为他的重情重义,才能使江东8000子弟兵为他出生入死,还收获了虞姬的芳心。四面楚歌中,项羽慷慨悲歌,虞姬伴着项王的悲戚歌声拿起宝剑起舞,最后挥剑自刎。这种场面令我动容,他明明可以渡过乌江,那里有千里土地,百姓几十万,可以称王,但他不要,因为他带了8000子弟兵出来,没有一个活着回去,他觉得心理惭愧,无脸回去。一代霸王,就这样在乌江自刎了,在他的心里,不做霸王可以,对不起自己的兄弟,对不起江东父老,不可以。为了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执着,可以连命都不要,这悲壮的场面,令人震撼,成为绝唱。
看完了《史记》这一本书,我的感触很多。其实每读完一本书,我都有不同的感触。书就像在知识海洋里的一叶小舟,我坐在小舟里,欣赏着知识海洋里的各种风景,令我成长。
36计读后感作文篇3
今年暑假,我又复习了一遍《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真的认为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是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的经典之作。这本书讲述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勇敢、聪明、善良、不慌不忙、神秘莫测的危险人物。在《珍珠》一章中,为了救一个采珠人不被鲨鱼袭击,他不顾自己的性命,带领弟弟用短刀刺向鲨鱼的腹部。受伤的鲨鱼变得更加疯狂。船长抓住它的一个鳍,勇敢地与鲨鱼搏斗,差点丧命。最后,鲨鱼被同伴用鱼叉刺死。现在想来,不禁为队长欢呼。
这本书里的深海风光也描写的很好。书中许多珍稀的海洋动物和美丽的场景,作者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就像这一段描写水下森林的话,“阳光投射在静谧的海底,仿佛是通过光谱曲折分析出来的光,美不胜收。甚至连海底的岩石、植被、贝壳、珊瑚都沾染了五颜六色的阳光,令人惊讶。”水下森林的风景似乎真的展现在你面前。
这本书更精彩的是书中的情节一个接一个的精彩。尼摩船长带领他的伙伴经历了搁浅、土著围攻、与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攻击等各种危险。而我的心随着故事的跌宕起伏而起伏。说起章鱼袭击事件,我看到章鱼带走了一名船员,心里一紧,总是担心船长和他的伙伴。
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不仅充满了曲折,还包含了丰富而详细的科学知识和细节生动的奇妙幻想。更可贵的是《海底两万里》中的幻想大多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很多科学幻想在今天已经实现了。
36计读后感作文篇4
立春,天空突然下起了鹅毛大雪。瑞雪兆丰年,这是一个好兆头!
我喜欢雪,因为它纯洁,但在雪的家族里,我更钟爱春雪,这,不仅由于它具备了雪共同的品质,而是在于春雪还拥有自己所独特的优良个性。
春雪是不招摇的,它下起来不象冬雪那样扭着身躯,摇头晃脑,大摇大摆跳着芭蕾,极力的表现自己优美,尽情的展示自己的婀娜。的确,冬雪是妩媚的,而春雪,你看不到这样的悠然自得表现自己的场景,相反,它下起来,给人们一种百米赛跑的渴望早点到达目标的个性,仿佛有一种加速度,身姿那样的矫健,每一步似乎蕴涵着全力拼搏、一直向前的坚定信念。
春雪让人看不到不浮躁情绪。在春雪中,我们似乎很难看到冬雪那种称一方的霸道气息,它的每一次行动,总是即下即逝,不放纵,不浮华,给人一种温温而雅和稳重适度的感觉。而冬雪,一下在人的脸上,有一种刺骨的疼痛,那夹杂的北风也叫人窒息,仿佛冬雪隐藏着某些狗仗人势的恶念。
春雪还有一种不放纵的个性。下起冬雪来,它好像总喜欢占山为王,独霸一方,似乎冬天就是它的天下,就连那常青树,它也要占为己有,让自己坐在树的头上,摇摇晃晃享着清福,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而春雪则不同,它所到之处,大地很快得到滋润,万物也立刻呈现复苏,只要下了春雪,我们就能立刻感受到无限的清新,整个世界一片生机盎然。
春雪就是春雪,它虽然具备冬雪的品质,带有冬雪的精神,但春雪就是春雪,它每走一步,总能体会到凝结着的春的讯息,赋予着的'春的使命,那种不张扬、不表现、不任性的个性总能让你留下深深的记忆。
春雪的魅力,让世间万物都为它而倾倒。
36计读后感作文篇5
过年前,爸爸妈妈给我带回一本《疯羊血顶儿》,咦!怎么会叫《疯羊血顶儿》,我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迫不及待的捧起书贪婪的读开了,很快就被血顶儿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
血顶儿是一只盘羊。它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呢?这还得从血顶儿出生时说起。在血顶儿刚学会站起时它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它,毅然决然的挡住了凶恶的黑母狼。黑母狼扑到猴戏的身上咬住了它的脖子,母亲的血喷到小羊头上,虽然小羊血顶儿飞快地跑掉了但母亲保护自己而被黑母狼咬死的可怕的一幕被小羊永远的记在心里。因此羊群里便有了血顶儿的名字。
虽然头顶的血早就没了,但出生时的记忆被永远的定格了。可是血顶儿总是感觉头顶的血永远都在对自己说:“儿呀!你长大后愿你成为敢于同黑母狼搏斗的的大公羊,为我报仇”!母亲的血让血顶儿热血沸腾,它每天都将角嵌在电击石里让自己的角长得笔直像两把利剑。它的举动被其它羊认为是疯子行为。可是在小溪边发生的事却让头羊绕花鼎改变了最初的想法。血顶儿不顾一切攻击黑母狼让绕花鼎看到了它为妈妈报仇的决心和攻击时的疯狂。在血顶儿刺死了黑母狼的三个孩子后,整个羊群遭到黑母狼疯狂的报复,羊群数量由60多只减为30多只。而血顶儿也由英雄变成羊见羊烦扫把星。在血顶儿好不容易把黑母狼引入了三面绝壁的小石山上,在黑母狼就要绝望的时候,头羊绕花鼎为了不使奥古斯盘羊群灭种灭群作出了舍弃血顶儿的决定,使黑母狼最终通过山脊线。最终在没哨羊的报警血顶儿在熟睡中被悄然而至黑母狼咬死了。
这本书让我心情久久无法平静,血顶儿为母报仇的精神和敢于跟狼搏斗的壮举是值得让我学习的。学习中困难不正像凶恶的黑母狼么,敢于拼搏的血顶儿精神不就是我们求知和攻克难题的钻劲和拼劲,而头羊绕花鼎的决定不正像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的妥协心态。我想在今后的学习中如果多一点钻劲和拼劲少一份退缩心态,我的学习成绩将会有大幅进步,血顶儿你将是我学习上的榜样!
36计读后感作文篇6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让人们认识了这广阔无垠的世界。我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它是知识的甘泉,使文采贫乏的人如干燥的海绵一样尽情地吮吸着,从而使人神采飞扬,开阔了眼界。在读书的过程中,仿若身临其境。
外面下着淅沥沥的中雨,如珠帘般倾泻下来,更给苍茫的大地蒙上了神秘的布纱。我闲着无聊,缓缓的走向书架,抽取了一本我觉得陌生的书----《呐喊》,这本书是我姐姐的,因鲁迅的文章大都看不懂,所以并没多看。要说在下雨天看书时很惬意的,翻开第一页,就向我们介绍了鲁迅其人,鲁迅是个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从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起,就用了鲁迅这个笔名。
然而自目录后就是《狂人日记》了,文章的开头就像我们叙述了赵贵翁的`脸色,小孩子们铁青的脸,路上行人交头接耳的议论等等都让人匪夷所思,于是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主人公生性多疑,敏感,有强烈的妄想症和迫害狂想症的心理活动,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认为别人要害他,让人觉得他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思想十分活跃,想法也很特别。在这些锋芒毕露,勾心斗角的封建制度中,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最终他向人们呼吁救救孩子,想让人觉悟起来,表现出他对封建制度的评判。他饱怀着对社会的期望,期望社会能够觉醒起来。小说中主人公的哥哥讲述了一部“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揭露了中国几千年来的礼貌史,更加体现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封建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人身活在黑暗当中,让人想起那时的社会真是残暴。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能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日也并非全部灭绝,所以,我们能够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建设人类完美家园……
书真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呀!它不仅仅让我丰富了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的好朋友。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去创立一个美丽的中国。
36计读后感作文篇7
什么!一只会开枪的狮子!狮子本来就很厉害,它力大无比,号称百兽之王,草原上的动物们都害怕狮子。它如果还会开枪,那就更了不起了,大家看到一定要躲开它。
其实,这本书是一本童话故事,它讲了一只狮子~~拉夫卡迪奥大王,它学会了开枪,在森林里遇到猎人就“砰、砰、砰、砰、砰”!有一天,马戏团团长来让小狮子~~拉夫卡迪奥大王参加马戏团,小狮子接受了。拉夫卡迪奥大王的表演很精彩,很出名,也吃到了非常多的它喜欢吃的果汁软糖。
可是有一天,拉夫卡迪奥大王竟然哭了起来,什么东西都让它厌了烦,它需要点儿新花样,马戏团老板就带它去了大草原,在草原上拉夫卡迪奥大王又遇到了许多有意思的事情,最后,拉夫卡迪奥大王既不想做一个猎人,也不想做一只狮子,它摇摇头,放下了他的枪、捡起了它的帽子、下山走了。可是,它就爱吃果汁软糖!在这里,我想悄悄的告诉大家,我也爱吃果汁软糖呢!
?一只会开枪的狮子》这本书能让人捧腹大笑,也能引人深深思考,狮子竟然能像人一样,会潜水、画画、溜冰、骑自行车、度假、唱歌、弹吉他和打保龄球,书里既带着丰富的想象,也有着幽默风趣的语言,人物形象突出,故事情节曲折惊险。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36计读后感作文篇8
?伤仲永》讲的是一个天才变庸才的故事,其目的是为了告诫我们是不是天才都要努力学习。
小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被灌输了诸如“天才来自勤奋”、“天才是1%的天分加99%的汗水”的思想。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主旨并不“感冒”,这与“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道理是一样的。
真正令我感兴趣的是仲永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被“不使学”,被选择人生?仅仅是因为年幼不懂事?还是说惧怕父亲的权威?仲永的才能是在五岁时被发现的,随后这天分便被其父亲当作摇钱树,一摇就是十几年。这么多个无趣的年头里,仲永是怎么想的,是否反抗过,我们无从得知。但从最后仲永变成庸才这一事实中,我大致可以推测:仲永已经麻木了,对人生已经没有追求,认为自己就是给父亲谋取利益的存在,接受了这不公的命运,最终才会“泯然众人矣”。
仲永父亲固然是错的,但这并不意味仲永就没有可指责之处了。虽然,仲永并不热爱吟诗作赋,不然怎么会让自己的诗被当作谋取钱财的工具?怎么会在四处访客的无趣生活里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人如果不想做一件事,会去找一千个理由;人倘若想去做一件事,会去想一千个办法。仲永如果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他就不可能甘愿沦为赚钱的傀儡,不可能让父亲的“阴谋”得逞。
人只会做梦是可怕的事;人不会做梦是更可怕的事。仲永是个不会做梦的人,他仅仅是空有天分罢了,所以他最终也不过是一个“众人”而已。
现在的我们并不需要背负太多太过于沉重的东西,为何不趁现在好好做一美梦,然后明晨迎着朝阳去追寻它,这样活着不是很浪漫吗?
梦语评语:成熟的思维,独到的辨析,给人以豁然一新之感。文章想象丰富,驾轻就熟,是难得的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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