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氓读后感1000字6篇

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语言的生动和形象,避免枯燥乏味,撰写读后感帮助我们提高文字组织能力和思维条理性,下面是公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氓读后感1000字6篇,感谢您的参阅。

氓读后感1000字6篇

氓读后感1000字篇1

近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读时的心情是随着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命运而起伏。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记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差不多没有一个人甘心平平庸庸的生活,因为即使是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丝绿色,希望在春回大地的彩卷上留下自己的身影。但是却未必人人都会炼就一块好钢。

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相信大家的脑海里一定会出现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变成“钢”,只有一种途径——炼!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面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没有屈服,终于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共产主义战士。

人生,可以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但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炼人生的火焰。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一个人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在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己,迎接美好的明天。

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从国际社会来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围绕经济和科技展开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中国“赶上时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使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走向全面振兴的机遇和挑战。国家需要学识渊博、意志坚强、处事果断、敢于创新的人才。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是跨越知识的坎坷,勇往直前!

21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吧!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氓读后感1000字篇2

每个作家有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不同。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看过了很多的散文集了。身为台湾作家的林清玄用他的笔写下了许多好文章。

我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我读了几篇文章,感觉写得都非常好其中一篇:《快乐的思想》足以让我反复回味

这篇文章,先开头是讲了个故事,我们快乐的思想是决定我们一生的最重要的关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快乐的思想乃是建立幸福人生的第一步,一个人没有快乐的思想,那么尽管用尽一切努力,可能还是会落空。一旦快乐的思想被建立起来,即使生活悠闲单纯,幸福乃至人间的美善都会自然的来到。我有时也拥有快乐的思想,的确很好。一生想要快乐,就要先有快乐的思想。就像文中的故事一样。同样是在砌砖,有了快乐的思想会比别人多一份喜悦。

一本散文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桌上,每当我写完作业都会把这本爱不释手的书读一读。以前买第一本散文集时,我都不是很喜欢读,可现在我已经真的喜欢读散文了。林清玄的散文不像其他的散文,道理都含在文章里,让人很容易看懂很清丽悠远,我喜欢这种风格。

读林清玄的散文集,我感觉到他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软枝杨桃》。

林清玄他的文字如水样轻柔,语言亲切,大多数写得都是散文。他的散文很有哲理,当将它们运用在生活中时,更易懂。

书的封面上写了: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期许他们能在这混浊的世界,保持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的确,我挺喜欢这句话。

每年的散文介绍没有轮到我,很遗憾,不过下次是席慕容的散文集,我也会认真读的。我爱散文,我会一直继续看下去的。

氓读后感1000字篇3

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和一堂人生课。第一次看到这句话应该是5年前的事情了,这是写在《相约星期二》封面上的一句话,当时的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触。五年后的今天我又拿起了这本书,看着这句精辟又有内容的话,我又重新收拾心情,认真的读了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老教授莫里,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后,在生命最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与他的学生米奇约定每周星期二上一堂人生课,直到老莫里离开。课堂上不需要书本,不打分数,也没有成绩,但讨论的题目很多,涉及的爱情、工作、社会、年龄、原谅以及死亡老莫里的谈话平和、亲切、幽默,他对他即将死去直言不讳,让人敬佩不已。故事很简单,却透出他不平凡的人格。

这位叫做莫里的社会心理学教授,在七十多岁时患上了一种叫做als的病。这种病从腿部神经麻痹开始,一点点地向上蔓延,直至使人不能再呼吸时为止。这是一种残酷的绝症灵魂将眼睁睁地看着躯体一点点死去。但莫里决定带着尊严、勇气、幽默和平静活下去。他和他十六年前的学生,已经成为专栏作家、记者的米奇相约,每个星期二见一次面,一起讨论生活的意义,包括死亡、恐惧、衰老、欲望、婚姻、家庭、社会、原谅、有意义的人生这些重要的课题。从第一次相约到最后一次见面,这样的讨论持续了14个星期。米奇眼看着他的老师一次比一次衰弱,直到葬礼来临。

临终的老人都说了些什么呢?如果你期待着微言大义的话,你可能会失望的。他说,人生最重要的是学会如何施爱于人,并去接受爱;他说,要有同情心,要有责任感。只要我们学会了这两点,这个世界就会美好得多;他说,如果你想对社会的上层炫耀自己,那就打消这个念头,他们照样看不起你。如果你想对社会底层炫耀自己,也请打消这个念头,他们只会嫉妒你。身份和地位往往使你无所适从,唯有一颗坦诚的心方能使你悠悠然面对整个社会这些极为朴实的话,使我忽然明白了,人生的谜底其实可能很简单。

但莫里老人并不简单。就在病魔和死神拼命撕扯着他的时候,他还能谈笑风生。谈到死后火化,他对家人说:千万别把我烧过了头。谈到墓地,学生说:我会去,但到时候就听不见你说话了。莫里笑了:到时候,你说,我听。莫里以自己最后的存在,论证了人性的美好。一个普通的美国老头,一些普通的话语和生活细节,但是读完却让你怅然良久,这就是《柙约星期二》。

氓读后感1000字篇4

现在是大晚上2:00,终于把这本书后面部分一口气给看完了。起初不是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文笔,觉得作者的写作很幼稚,以为又是那些幼稚的青春疼痛文学一类的书,虽然我确实抱着类似的想法去阅读的,因为自高二以来书确实看得少了,加上长期碎片式阅读打散了我整本阅读的专注力,名著读起来很吃力,经常会走神,倒是这些不太需要过脑子的书籍才适合我叭!

不过,这本书在网上好评如潮是应该的,小说前期发育的过程中穿插了很多具有矛盾点的情节(小高潮)推动故事发展,小说的结尾也很触情,让我不忍心但又忍不住一口气读完,“悲剧就是一步步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各种亲情和爱情的矛盾不断升级加强了情节的复杂和影响力,不得不说,作者很会营造紧张的氛围感!而且结局刘十三孤独一人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必定会引发读者情不自禁的带入联想,同时,也容易让人想起一个人——《活着》里面同样孤独终老的福贵,但想必余华笔下的福贵是难以超越的,作者或许想模仿余华的情节及人物,但是二者的作品真的是不配比较啊。

我不太喜欢这类书的原因第一是情节第二是写作风格,但我觉得这本书倒是有些清新脱俗,情节设计让我觉得很舒服,没有那些扭扭捏捏假惺惺的玛丽苏,亲情与爱情的比重也是相当的,情感穿透力也很强,写作风格至少是不那么幼稚,而且尤其是动态的环境描写十分生动、画面感强烈。

但是我不太适应这样的文笔,我发现那些大名作家的文笔真的十分写实,不知道他们是不注重打磨还是刻意不往这个方面写,他们的文章都是偏于理性,注重文字要给你传达出什么信息,“画面感都要来自于自己的想象,而不是靠生动的文采让你看到浮于表面的固化的“画面感”或者将情感都灌注在描写中,比如在余华的《活着》中,直白写实的文笔是我自己的脑补想象才一步步在脑海中走完全程的画面,情感都是灌注在情节的细节中的,而读到这本书,作者的文字只会让我跟着作者脑海中的画面去补脑,就我而言,我觉得还是《活着》这类书读起来更舒服、更自由一些。

当然,现在的时代趋势可能是这样的,大众喜欢文字温暖一点的文章,文学有各种各样合理的存在形式,每类文学也有它对应的人群,但是我发现近几年来的书籍都在向这本书类似的文风靠拢,我想大概也和信息化时代带来的碎片化阅读的习惯有关吧。

最后,还是要赞美作者一下,作者结尾真的写的很精彩!我发现张嘉佳真的是一个很富有情感的人,他的文字在情节高潮还是环境描写都很洗涤我的心灵,也让我学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我还看过他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改编的电影,也早早的了解他肯定是一个写作善于娓娓道来又心思细腻的人,这次才真真切切读到他的作品!

氓读后感1000字篇5

商鞅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位改革先锋,改革可以说获得了成功,但他并没有脱俗其结局应该说也是很惨的。他的内心本质应是一个爱慕虚荣、对权利极度追逐的人。为了获得成功和目的不择手段。这在他为了推进改革所采取的一些手段和方法上可见一斑。比如城门立木予十金和太子犯罪责罚其师的行为,行为上标新立异,作为一个改革家应该说是成功的。而作为一个人或者说一个成功的人,他又是失败的。

赵良与商鞅的谈话非常值得人回味。当一个人获得所谓成功的时候往往沾沾自喜,忘记了他成功的本源是什么。我们并不否认一个人在获得成功的过程中自己付出了很多很多,但是如果没有秦孝公的赏识和信任,我们还能记得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叫商鞅的人吗?

一个人往往在胜利的喜悦下会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认为如果没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和国家是个损失。但是他忘掉了人的渺小,忘掉了在历史的长河中,你只是长河中的一滴微不足道的小水花,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河流的流向,有的仅仅是泛起的一漪波澜。越是所谓的伟人和成功人士,越是容易失去自我,越是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最后的结果往往跌得越重。

鸟尽弓藏,兽尽狗亡。一个人只有真正的认清自我,学会隐退才是重要的,往往它比治国齐民之术还要重要。功利好色之心人皆有之,一个人克制本欲比为了本欲而不择手段要重要得多。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单位、一个家庭没有道德、没有礼法、没有法律、没有制度和规矩是不可想象的,但去执行这些东西的人又往往是受到责难的,因为这些都是让人觉得活着不自由、不舒服的东西。治民之术历来为帝王把持,所以官道讲大官小当,小官大当不是没有道理的。

商鞅当初为了获得秦孝公的赏识,不惜贿赂孝公的宠臣景监来达到目的。商鞅为秦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个人的名和利。我们不否认他为历史所做的一切和他本人的才华。但是当一个人内心世界是自私狂妄的时候,他的结局只有失败。

氓读后感1000字篇6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

文水县云周西村的一个中农家庭。母亲早亡,父亲刘景谦续娶胡文秀为妻。胡文秀将刘富兰名中的“富”字改为自己的姓氏“胡”,从此更名刘胡兰。继母积极投身于妇救会工作,并非常支持刘胡兰参加革命。

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1945年10月,刘胡兰参加了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学习了一个多月,回村后她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秘书。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6月,刘胡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并被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

1946年秋,军大举进攻解放区,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武工队坚持斗争,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当时,刘胡兰也接到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坚持斗争。这位年仅14岁的女共产党员,在已成为敌区的家乡往来奔走,秘密发动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

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为阎锡山军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成为当地一害。1946年12月的一天,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其处死。阎锡山匪军恼羞成怒,决定实施报复行动。1947年1月12日,阎军突然袭击云周西村,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镇静地把奶奶给的银戒指、八路军连长送的手绢和作为入党信物的万金油盒——三件宝贵的纪念品交给继母后,被气势汹汹的敌人带走。刘胡兰在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被带到铡刀前眼见匪军连铡了几个人,怒问一声:“我咋个死法?”匪军喝叫“一个样”后,她自己坦然躺在刀座上。刘胡兰牺牲时,尚未满15周岁。

毛泽东在指挥全国战局之余,为刘胡兰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是已知的中国共产党女烈士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她凭着对人民的感情和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念,在铡刀面前坚贞不屈,视死如归。这种表现,恰恰是共产党的革命教育深入千千万万农民心中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从本质上讲是一场新型的农民战争,是用先进阶级的思想发动和武装千百万原来是小生产者的农民。刘胡兰作为一个14岁的农村少年便能加入共产党,这首先在于她从儿童团起就接受了党的教育,并看到党领导的土地改革给贫苦农民带来了根本利益。为了扞卫本阶级的利益,她能不贪财、不惧死,最后面对敌人的利诱,只回答说:“给我一个金人也不自白。”在刑场上,她又大呼:“怕死不当共产党。”当时,匪军曾从现场的群众中拉出几个人,要他们去打刘胡兰,但没有一个人动手,这也恰恰表现出当时党与群众的鱼水关系。

1947年3月26日,毛泽东为刘胡兰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那恰恰又是中央刚刚从延安撤退的8天后,毛泽东正决定离开陕北以游击方式同军周旋。在此紧要关头,全党的领袖在指挥全国战局的百忙中,为一个年轻的女党员写下这样的文字,正有着激励全党和全体解放区人民去英勇奋斗以赢得战争胜利的寓意。

说起爱国,大家可能会想到岳飞,谈起智慧,大家一定会想到诸葛亮,论起勇猛,自然是《水浒传》里的108位梁山好汉,也许我们更该知道:有一位中国近代“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主张严禁鸦片,抵抗西方的侵略,坚持维护中国主权和民族利益的英雄——林则徐。

至今,我已多次阅读了《民族英雄林则徐》。林则徐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家庭,他常常在自己家后面的水池旁读书,夏天蚊虫叮得他一身包,他却丝毫没有觉察;冬天,他屋里的烛光总是到深夜才会熄灭,父亲曾问他为什么这么用功,小小年纪的林则徐答道:“上不愧对父母,下不辜负前程。”也就是这从小的抱负,成就了这位清朝后期的政治家、思想家和诗人。

林则徐一生最大的功绩是他领导和实践了反对列强侵略的禁烟抗英斗争。十九世纪前期,英国为了扭转贸易逆差的不利局面,把鸦片走私到中国,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灾害。1838年,道光皇帝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展开全国禁烟的伟大斗争。收缴鸦片的日日夜夜,林则徐一刻不停的监督着这一庞大而艰难的战斗,日夜操劳,一丝不苟,无一纰漏。持续了23个日夜,缴烟获得了完全的胜利,但如此巨大的鸦片该如何处置呢?外国人认为中国可能会对鸦片实行专卖,但林则徐报告了道光皇帝,要求验明实物数量,然后再集中销毁。

在林则徐的指挥下,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华名族绝不屈服于侵略者的决心。林则徐,理所当然是这一事件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完成者。虎门销烟,他已经毫无愧色地成为了民族英雄,历史巨人!

我今天读了一个故事是《民族英雄郑成功》我十分佩服他,因为他十分有勇有谋,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但是,自1624年和1626年起,先后遭到荷兰和西班牙殖民者的侵略。从此,台湾人民过上了牛马一般的奴隶生活。但是,他们没有屈服过,反抗战争连绵不断,此起彼伏。他们多么希望大陆上的军队,能够解救自己脱离苦海呀!他们把最大的希望都寄托在东南抗清领袖领袖郑成功身上……

郑成功在抗清的同时,不顾险阻,横渡重洋,以大无谓的精神驱逐走了荷兰殖民者,收复并进一步的开发了宝岛台湾,为中华民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而获得了各个民族的赞颂和爱戴被尊称为伟大的民族英雄。

郑成功真是中华民族反抗外来侵略斗争史上伟大的先驱者和著名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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