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想让自己的观点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这时候写好相关的演讲稿是尤其关键的,一份出色的演讲稿都是经过我们的深思熟虑之后才出现的,公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演讲稿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演讲稿篇1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新学期,刚公布的新版《中小学生守则》首次把《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合二为一,更简洁明,也更接地气了。我们发现,以往“见义勇为”等提法消失了,代之以“珍爱生命保安全”、“会自护懂求救”等内容。面对危难,在“见义勇为”和“会自护懂得求救、见义智为”之间,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该做何选择?
我认为《中小学生守则》是引导和规范中小学生行为的重要守则,此次《守则》内容的修改就释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将“见义勇为”改成“见义智为”,其实质是引导中小学生在遇到危难之时要学会自护懂得求救。一言以蔽之,见义智为,方为上策。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舍我其谁?见义勇为,固然是一种值得称赞的侠义之举,但是,近年来不少中小学生因见义勇为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让我们换一种思维重新审视见义勇为的方式,见义勇为真的必须奋不顾身吗?君不见,电视新闻里不是时而有青少年因救人而溺亡的吗?君不见,网络报道不是随处可见中小学生因见义勇为而丧命的吗?君不见,孩子们的大好年华就如此断送,难道不可惜吗,不令人痛心吗?
见义勇为,是助人为乐的美好品德,却也摧残了无数祖国的美丽花朵,甚至是花蕊;实则是直接扼杀了无数青少年学子。目睹别人有难,我们就要勇敢地去帮助他,让他渡过难关。可自己呢?因为见义勇为,葬送了多少孩子如花的生命,破碎了多少美满的家庭。在经历了如此多的悲剧与惨案的阵痛之后,我们应该振臂高呼:“见义勇为”实在是应该被“见义智为”取代。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栋梁,要学会自护懂得求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遇到危难,见义智为,方为上策。
见义智为,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向他人呼救,用安全的方法去帮助别人,这何尝不是一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举呢?这既很好地保全了自己,又达到了解危济困之目的,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而那种莽撞而无辜丧命的所谓“见义勇为”的行为,或许最后换来的只是双亲的千行泪,破碎的一个家。所以青少年遇到危难要转换思维,见义,要理性“智为”,不可盲目“勇为”。
懂得见义智为,会自护懂自救,应该成为新时代青少年的行为守则,这更加符合现今社会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时代要求。
现今社会,人们纷纷诟病社会公义缺失,社会道德滑坡,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见义勇为可能不再是人们面对他人危难的选择之举,所以,人们更多选择在自护自救的基础上,见义智为。毕竟,在独生子女年代,没有父母会坐视自己的孩子无辜丧命,在自护自救情况下出手救人,更易被孩子父母和社会接受。如此看来,见义智为不失为上策之选。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删掉“见义勇为”等提法,不是让学生路见不平坐视不管,而是引导他们见义有为,更要见义智为。青少年见义智为,既可解人之困,又可保全己身,还守护了家庭的完整与幸福……如此善举善果,改一字便能实现,何乐而不为呢?青少年见义智为,方为上策,此乃教育之正道,社会之正道。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演讲稿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院20__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二班班长胡玉峰同学在高冠瀑布景区勇救落水游客,帮助落水游客成功脱险,这一行为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彰显了社会正能量。 6月22日,三名游客来到长安区高冠瀑布景区游玩,在经过一处危险河道隔离段时,由于河道湿滑,一名女游客瞬间跌入水潭,正在惊慌失措当中,一名年轻小伙顾不得解下背包,扑入深潭救人。在同伴和周围游客的帮助下,女游客最终得以获救,救人小伙顾不得自己浑身湿透,还不断安慰被救者。在得知女游客没有大碍后,胡玉峰迅速和他的同伴离开了。
在情绪安定后,被救游客决定寻找好心的年青人,他们沿河道多番寻找,最终在一路边饭馆找到了舍己救人的好青年和他的同伴,再三追问得知年青人名叫胡玉峰,现就读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当获救者夫妻询问学校领导电话想再次表达谢意时,胡玉峰和他的同学们一直不肯相告,只是说这是他们应该做的,遇到谁他们都会毫无保留的伸出援手。
6月24日下午,被救者通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留言,学院相关部门才得知胡玉峰同学舍己救人的英勇事迹。胡玉峰同学来自吉林长春,平时就爱帮助他人,助人为乐,就连谁的自行车倒了他都会亲自扶起放好,作为班长,他深受同学们的尊重和称赞。
看了胡玉峰同学英勇救人的事迹后,我被深深感动,对他的见义勇为产生深深的敬佩之情。
有人说,不是每一朵花都能代表爱情,但是玫瑰做到了;
有人说,不是每一种树都能耐住干渴,但是白杨做到了;
有人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舍生取义,但是胡玉峰做到了!
感动华清,感动2014,一个平凡的伟大的灵魂,一名质朴的当代大学生,为了一个陌生人,在可能吞噬自己生命的水流中,在无数因救人牺牲自己的先例发生的前提下,他依然毫不犹犹豫地做出了这个英勇的选择,让我由衷地敬佩!面对这个伟大的青年,任何的语言都是苍白的,任何豪言壮语都诠释不了他的英雄气概。危险面前,他根本不需要选择,因为这瞬间举动源自内心品质,一个英雄的真正品质!作为一个当代大学生理应学习他的这种优良品质。将他的这种品质发扬光大!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演讲稿篇3
大家有没有尝试过见义勇为呢?就是当你再如何恐惧,也会维持正义的那一方。
周末,我和朋友相约到了图书馆见面,上了公交车找了个位置坐下。正当我们聊的正欢时,我发现朋友那红彤彤的脸颊立马变成了铁青的朋友,对我使劲使脸色想用眼睛告诉我。可我却没放在心上,想继续聊下去,正当我滔滔不绝时,朋友打断了我:“嘘,你先别说话,你看。”“到底要看什么呀?总是这么神神秘秘的干什么?”我不耐烦地说道,朋友却劝我冷静冷静,让我好好看。
我一脸茫然,转头一看也没发现,后来朋友让我觉得很奇怪,她一会儿跟我换位置,一会儿又跟我聊盗窃被抓,一会儿又踢几脚前面的椅子。我发现他在跟一个人斗眼神,我越发奇怪的问她:“今天到底怎么了?你没事瞪人家干什么?”那个人立马表示赞同:“对呀对呀。”大家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朋友。
她突然站起来,指着那个人说:“我偷前面老人家的东西,还不承认。”大家这么听到,扭头一看发现那个人的手还在拿着老人的钱包呢。这引起了众怒,几个青年三下五除二,就把小偷。摁在地上制止住了,我们都夸赞她,向她道歉:“不好意思呀,我们都误会你啦,小姑娘真厉害。”
见义勇为不是为了引起夸赞,而是在生活中社会中在自己身边,引导人们向往正能量。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演讲稿篇4
人们经常叹息,“好人没好报”。无他,只是因为做好人付出的个人成本太高,而大多数情景下做好人的个人收益却得不到保障或远远低于付出的个人成本。“路人”为什么更愿意做冷漠的“看客”,而不愿意做“见义勇为”的“英雄”呢?同样也是由于做“英雄”的成本太高。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专家郑晓边教授说,“见义勇为的原动力应当是发自内心的、进取向上的,而不应是为了图别人的表扬和回报”。然而,这种对于“见义勇为”的解读其实是一种构建“道德乌托邦”的“宏大叙事”,大而无用,不切实际,证明了作为心理学专家的教授先生对于人类的心理缺乏一种真切的了解。自然,人们在决定“见义勇为”的那一瞬间,往往并不会研究“别人的表扬和回报”,更不会心头突然涌出什么崇高的理念,很多人往往仅仅只是凭着本能地冲动;但“见义勇为”了以后,如果没有得到社会或受益人在精神上或经济上给予的回报,或者为“见义勇为”而付出的个人损失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则难免会有一种失落感――这种失落感及其广泛传播将抑制行为者本人和旁观者以后碰到类似事件时的“见义勇为”的冲动,最终必将构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看客文化”,也既是我们所谴责的“路人”的“麻木不仁”。
那么,作为公民和纳税人的“路人”,到底有没有“见义勇为”的社会义务呢?答曰:既有,又没有。一方面,保护公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是一种国家职责,因为仅有国家才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公民只要纳了税,也就尽到了他对于公共领域的职责,同时,作为纳税人的公民也有权利要求国家使用这种合法的暴力为自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驾护航――他们没有义务以自身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为代价,来维护其他公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在此意义上,“见义不勇为”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不应当受到社会谴责。另一方面,从对自身负责的角度来说,每一位作为个体的人都应当为自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负责。当具体表此刻某一位受害人身上的社会公正与社会正义受到非法侵犯,而政府有关部门因种种原因缺席或暂时缺席的时候,如果作为旁观者的公民不进行有效的抵制和反抗,在必须程度上也就是对侵犯者的纵容,并所以也成了侵犯者的同谋――这一状况的漫延将恶化社会的总体生存与生活环境,降低生活于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安全感,从而使每一个人,包括旁观者自我都在必须程度上成了受害者。另外,由于旁观行为降低了侵犯者的侵犯风险,无疑将刺激侵犯行为的恶性扩张,保不定类似的事件不会有一天也发生在旁观者的身上。如
此这般,本来意在保护自身生命与财产的行为――“见义不勇为”――也就走向了他的反面,变成了一种威胁到自身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对自我不负职责的行为。
从保护公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是一种国家职责和每位公民都应当为自我负责的关系上来说,“见义勇为”能否成为一种“自然的社会公德”,即公民能否做到为自我负责,主要取决于国家是否尽到了保护公民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这一最基本的职责。仅有当作为国家行为的实施主体,即政府的有关制度与所采取的有关措施能有效地增加非法侵犯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行为的侵犯成本,减少侵犯者的侵犯动机,并且能有效地降低“见义勇为”行为的个人成本,提高“见义勇为”者的个人收益――“见义勇为”行为将增加侵犯者的侵犯成本,促使社会环境向改良的方向以展,作为受益人和“搭便车”者的其他公民,应当对“见义勇为”者所遭受的个人损失进行精神上或物质上的补偿,另外,由于“见义勇为”者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共职责,这一补偿行为的主体应当是拿了纳税人的钱故负有公共管理职责的政府――时,才会构成“见义勇为”行为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从而使道德行为者个体与整个社会都成为个人道德行为的受益者;也仅有这样,才能使“见义勇为”成为一种“自然的社会公德”。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演讲稿篇5
何为见义勇为?顾名思义:“见”就是看见;“义”就是正义;“勇”就是奋勇;“为”就是行动、作为。见义勇为便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的去做。
前不久,我遇到的一位陌生的叔叔,他做了一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那天,天气很冷,北风呼呼地吹着。我缩着脖子,在公共汽车站牌那里等车。突然,一个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小妹妹,你一个人出来吗?”我抬头一看,是一个大约20多岁的小伙子,他还穿着工人服装,蓝色的衣服上点点白色的油漆显得格外显眼。哼。原来是个打工的。妈妈经常对我说,千万不要和陌生人打交道。更何况是一个打工的呢?我警惕地往右边移了两步。那人看我这样的态度,也就不再问什么。冷死我了,这车怎么还不来啊!“小妹妹,现在几点了?”哼,又是他。话真多!我看看手表,正想告诉他时间,转念一想,没好气地说道;“手表没带。”不知是他看见了我手上的表,还是没能知道时间,他叹了一口气。哼,和我斗,你还嫩了点!远远地,我看见一辆公车来了,上面赫然写着“6路”两个大字。哈哈,车终于来了!我一个箭步跨了进去,投了一元钱后找了个空位。那个打工的也走了上来,可是车上已经没位子了,他只好站着。我幸灾乐祸地暗想:活该!车又停了,上来了几个人。车开了一会儿,只见一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把手伸进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阿姨的包包里。啊!不好!是小偷!小偷发现了我在盯着他看,用狠毒的眼神警告我。我害怕了,连忙装作没看见,把头转向窗外。忽然,那个打工的用手抓住了小偷,说:“把东西还回去,不然我不客气了!”小偷还想狡辩:“我什么时候偷东西了?小心我告你污蔑!”那个被偷钱包的阿姨忙在包里找了找,惊呼:“我的钱包不见了!”小偷见事情败露,挥起拳头就要打人,准备溜之大吉。这时警察叔叔来了,说;“不许动!”原来是车上有人报了警。小偷终于被抓进了警察局了。
这时,我对那位打工的,不,是那位叔叔的印象彻底改变了!看来,这社会还是好人多啊!那位叔叔的身影在我的脑海里一下子高大了许多。
我也要像那位叔叔一样,做一个见义勇为、敢于和恶势力作斗争的人!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演讲稿篇6
我觉得我的爸爸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他每天早出晚归,遇见的事情一定是数不胜数。爸爸很喜欢帮助人,特别是能见义勇为。
那天下午,我和爸爸从姑姑家回来。路上,我们看见了几个高大的壮汉在那里捉蛇玩,那蛇还是眼镜蛇呢。其中一个壮汉被蛇咬了一口,他立即从口袋里拿出一瓶药,把药粉撒放在手上,奇怪,伤口一会儿就好了。行人都围过来看。那个壮汉口若悬河地说这药不只可以治蛇伤,还可以治其他的疼痛,叫围观的人前来购买。
爸爸一看就知道这是在骗人的鬼把戏,于是爸爸决定要治一治他们。爸爸先是斜着脑袋,两手交叉于胸前,左足在前,右脚在后,两眼望着壮汉,观察着壮汉的言行。爸爸越看越发现壮汉的言行离谱。于是,爸爸厉声说道:“你们是哪里来的骗子,竟敢到这里来骗人?什么药,我看这种药根本治不了什么病痛,你这种把戏我看多了。你们还不赶快走人,不然我就报警了。”骗子一听,不知爸爸是哪路人马,于是卷起“铺盖”,撒腿就走。
骗子走后,有人问爸爸:“你怎么知道他们是骗子呢?”爸爸说:“很简单,我们这里从来都没有过什么有剧毒的蛇,更何况是眼镜蛇,这件事是多么让人不可思议啊!”
还有一件事就是发生在街上,爸爸看到两个中年人在打架,那架式犹如两只大老虎。爸爸二话没说,上前劝架,不料被其中一人误打了爸爸一巴掌。但是爸爸还是没有退缩,与这两个人说起理来。“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终于架被解开了。虽然爸爸被人误打了一个巴掌,但他也很高兴,因为两个人的矛盾被化解了。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为有一个这样的爸爸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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