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溜溜 >心得体会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8篇

写读后感可以激发我们对文学作品的热爱和热情,增加阅读的乐趣,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分享自己的阅读经验,启发他人的兴趣,公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后感的范文400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8篇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1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学到许多课外知识。我就从t;t;昆虫记>>中认识了许多有趣的昆虫,现在就和大家分享关于昆虫的知识。

在《昆虫记》这本书中作者法布尔以其充满爱的语言向人们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在这里,每一种昆虫:蜜蜂、蜘蛛、螳螂……它们的习性、工作、繁殖、死亡……都活灵活现,充满了生趣。

卷心菜毛虫也是一种有趣的昆虫。它们一个星期后从卵里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吃掉自己的卵,再吃身边的卷心菜。一个月后,卷心菜毛虫死了,从尸体里爬出来一种非常小的虫,叫“侏儒”,这种虫必须吃了卷心菜毛虫才能长大,所以,“侏儒”把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里。

卷心菜毛虫十分有趣,它们出身后竟然吃掉自己的卵,而且出生后不知疲倦地吃卷心菜,一刻也不停。吃菜叶的速度也很快,一个卷心菜,两小时就吃完了,肚子好似个无底洞,昆虫界真是无奇不有!

狼蛛从卵里出来后,会先从洞里出来,寻找母狼蛛,爬到母狼蛛的背上,因为母狼蛛的背上有小狼蛛需要的阳光:母狼蛛先前背对太阳晒了一两天,让背充满热量了。五六个月后,小狼蛛离开母狼蛛,织网了。不久,就交配下卵了。

狼蛛真有趣,竟然能背对着太阳保持这个动作做两天,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而且小狼蛛离开后,她出去寻找食物。找到食物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丝毫没有要把食物分给孩子的意思,这可不是一位负责的母亲呀!

昆虫千姿百态,习性也不同,真有趣!我喜欢昆虫,更喜欢《昆虫记》。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2

读完《青铜葵花》后,我感觉到小说中的那些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小孩承受了跟他们年龄不相符的苦难。可他们还是那样的坚强地生活着,并且在极其艰难困苦的的环境中表现出勇敢,执着、真诚、善。在他们遇到困难时总能替别人着想,甚至替别人受罪的善良让我无比感动。

葵花在六一儿童节表演但是没有好看的衣服,一家人都看在眼里。但是葵花跳舞跳得很好而且也特别想参加表演,所以奶奶就用妈妈出嫁时的衣服给葵花做了一件花裙子。第二天葵花穿着花裙子去学校练习舞蹈,好多人过来围观。放学后老师对她说可以参加表演了。到了表演的哪一天,葵花去练习,但老师说葵花脖子上少了点东西——项链。可是葵花家没有项链,青铜知道了就采了十几根冰凌,放在一个大盘子里,然后他去水边割了几根芦苇。再用剪刀剪了很细的芦苇管,再把冰凌敲碎,将那些不大不小的冰凌在中间吹一个小洞,用红线穿上,冰项链就做出来了。青铜赶紧给葵花送去了。葵花带着青铜做的冰项链,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全村最靓的妞”。

葵花你是多么幸运呀,有全世界最好的哥哥。他为你在冰天雪地里制作冰项链、为你耐心的捕捉萤火虫做成南瓜花灯、为你独自揽下没有看守慈姑田的责任、为你吃力的站着、让你舒服地在他肩上看完马戏。……他虽然不能说话,不可以表达出他对你的情感,但每个人都可以感觉到他有多么地疼爱你。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3

这些日子,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这本书的原著是英国的路易斯.史蒂文森,后经李仁惠改写。这本书讲了一个发生在海上的寻宝故事。下面,就让我给你讲一讲这个故事吧!

书中有一个名叫吉姆的少年,偶尔从老海盗比尔那里得到一份十分神秘的藏宝图。吉姆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李甫西医生。后来乡绅屈利劳尼买下了一艘帆船“伊斯班袅拉号”,带上吉姆、李甫西医生和一些水手们一起出海寻宝。在航海的途中,船上竟然混入了假扮成水手的海盗,他们在海盗西尔弗的策划和指挥下,妄图独吞这笔财富。不过,他们的阴谋被机智、勇敢的吉姆知道了,他急忙告诉了李甫西医生等人。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在金银岛上展开了。吉姆在岛上意外认识了本.葛恩,又从海盗手上抢走了大船“伊斯班袅拉号”,杀死了汉兹。李甫西医生把宝藏图交给了西尔弗,其实,本.葛恩被逐放在荒岛上后,三年中,长期孤身流浪,无事常四处闲逛,有一天,他走到黑岩附近,无意间发现了那具尸骨,又发现了这批宝藏。于是,在“伊斯班袅拉号”抵达前两个月,终于把所有宝藏全部安全运到洞中。最终,吉姆他们满载而归,正义终于战胜邪恶!

在这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主人公吉姆了,他机智、勇敢,偷听了海盗的谈话,夺回了“伊斯班袅拉号”,发现了本.葛恩……要不是吉姆,结局就一定会改变。而且,吉姆很崇尚正义,不怕威胁,没有参加海盗帮,即使海盗帮比他们强大。在这次寻宝历险中,吉姆也一步一步的成长起来。

同学们,让我们都读读这本情节曲折离奇的寻宝故事书吧,你也会从中获得无穷的“宝藏”哟!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4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荒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的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不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应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产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了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其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应为他被自己的坚强、不屈服于困难的精神和信念一直支撑着。

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穿。而小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在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地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5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了伦敦生活。五年之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是替同学写作业;出了社会之后,即使是拥有了一身的才华,它仍然是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今天,终于读完了英。大文豪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主了我的实现和好奇心,不敢轻易去尝试,它是那么神秘,那么厚重……不过,我现在还是鼓足勇气读完了。

?双城记》讲述的是1775——1785年这一混乱时期发生在哪是世界上最繁华和最混乱,最肮脏的英国和法国,这两个我一直向往的国度,整篇小说主要展现lucy的家人及其朋友间伟大的友谊,伟大的爱。露西是一个法国医生马内特的女儿。

她温柔,美丽,善良赢得许多男士的倾心,其中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达雷,还有最后为她的幸福而代她丈夫被送上断头台的卡顿。他们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伟大的,当然还有一个最善良,最仁慈的人一直帮助他们一家,是当时动乱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他就是罗端,他时时地关心露西和她的家人,把他毕生的爱倾注在这一家人身上,爱他们远胜爱自己。同时,他又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商人,他是少许有良知,善良的人们的一个缩影,一个精华,露西的丈夫达雷是法国以贵族的后人,由于认清了他的家族的罪恶,自动放弃侯爵头衔和继承权,独自到英国自食其力,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和罗端一样是一位真正的绅士。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阅读《双城记》后,我对查尔斯·狄更斯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双城记》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双城记读后感300字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是本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的名作。

以法国人民无法长期忍受苛捐杂税---政府抽税、地主抽税、地方税、一般税的压榨剥夺,引发大革命为背景,描述一个爱恨情仇的缠绵故事。贵族艾雷蒙特兄弟抢夺良家妇女,造成家破人亡,名医玛瑞德无端卷入而形成冤狱,他於狱中留下遗书,见证事情的经过,却幸运获得生还。且在其爱女露西的悉心照顾、亲情的抚爱下恢复正常。

贵族的遗族艾雷蒙特,在母亲的遗言,要其尽力为这个残酷不仁的家庭弥补一切的罪过,免受天谴和诅咒。他嘱咐家仆将其家产救济贫苦的人,而改名为达雷,远走英国伦敦自立更生。被残害家庭留下一女孩,长大成人後嫁给狄华奇,从事酒店生意,为报家仇而精心策动革命。

富有正义感的希里柯顿暗恋露西,但露西选择了贵族遗子达雷,柯顿不仅没有恼羞成怒而有所怨恨,反倒宣称:「为你和你所爱的人,我愿意做任何事。」达雷向露西求婚,露西的父亲--医生玛瑞德明知过去的恩怨细节,但为了女儿的幸福,认为只要女儿必须和达雷在一起,才会得到快乐和幸福,就把她托付给他,甚至对自己曾失去的那些岁月的回忆和生平最大的憾事(冤狱)。尊重儿女的抉择与考虑女儿的幸福,所显现的包容、宽宏胸襟的涵养修维,值得称颂和尊敬。

达雷和露西结婚後,育有一可爱女儿,生活美满幸福。然法国爆发革命,其家仆因执行他的命令而身陷囹圄,捎来书信求援,他不顾己身的安危,毅然决然赶回巴黎,深入险境而被囚禁在监狱中。露西与父亲闻讯赶赴救援,细节曲折,高潮迭起。最後因医生在狱的一封遗书而判定上断头台,执行前,追求露西不成的柯顿,为践履当年的承诺,善谋入狱营救。由自己取代达雷上断头台,掉包救走了露西的丈夫----达雷。

求仁得仁、慷慨就义的柯顿,上断头台前心情十分的平静,内心的话语,也是故事的结语如后:

?……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在这可怕的地点建立起来,而且看到这些罪恶渐渐消失。在我看不到的英格兰那里,我看到以我自己生命换取的那些生命多麽可贵、有用而且快乐。我看见露西在喂一个男孩子的奶,这孩子的名字是用我的名字取的。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老到腰也弯了,但很平安很健康。

我看见露西成了一个老太婆,当她回忆到今天时,为我而哭泣。

我看见她和她的丈夫,到他们死後,并排躺在坟墓里,我知道他们两人在对方的心中所占的地位,都不会比我在他们俩的心灵中所占的地位更荣誉。

我看到那躺在她胸前和我一样名字的男孩长大成人。他正在我昔日走过的人生旅途上努力前行。我看见他的成绩那麽好,使得我的名字因他而响亮起来。

我看见他带着一个金发的男孩子到这里来---我听到他用温和的声音,告诉他我的故事。

比起我以往所做的事,我现在所做的这件事是好多了;比起我所知到的安息来,我现在所得到的安息是更好多了。」

柯顿高尚而伟大的情操,对生命意义与价值的了悟,和认知态度,令人崇敬、感人肺腑。其实我们都不会活着回去,当我们做完我们来世上的工作,我们将摆脱病痛、恐惧和一切烦恼,宛如一只彩蝶飞回上帝身边……

假如我们一生没有得到别人的敬爱,而且也没有做任何一件让人惦记的有意义的事,我们的生命就只有诅咒和遗憾。怨恨使人变得大胆、丧失理智;而爱却使我们心中充满勇气,无怨无悔,坦然地去接受命定的结局。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古来有之。

当横征暴敛的残暴专制达到巅峰,当卑微愁苦的民众口袋被压榨的空空如也。革命的种子便开始在这些苦难者的心中萌芽,浇灌它们的是仇恨,是复仇,是崭新代替陈旧的决心。

是反抗就要有战斗,是战斗就要有流血,是流血就要牺牲。

这群卑微却狂热、温顺却残暴、无畏却无知的革命者,在这股洪流之中除了将国王皇后、贵族地主拉下马送上断头台之外,也留下了更多的恐惧给普通人。复仇的火焰遮蔽了双眼,屠杀便成为了一种狂欢。每天成百上千的贵族、地主、达官被随意组建的陪审团轻易就宣读了结果生命的审判。

月盈月缺,繁星更迭,历史巨轮不可阻挡的向前碾压。普罗大众有的在巨轮后推波助澜,有的被压的粉身碎骨。而巨轮前进的路也非一帆风顺,新旧制度的替换往往波澜起伏,旋转曲折———旧势力在这股漩涡边缘努力挣脱,新势力在漩涡中心拼命搅动,想拉着那些旧势力一起下到那该死的地狱。

故事中的人物便在这股漩涡里沉沉浮浮,奋命挣扎。

卡顿的形象在我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

卡顿是一个矛盾却不失真的人。一方面他自甘堕落、重度酗酒,缺失任何热情与希望,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另一方面他又怀才不遇,才华横溢,充满了理想主义与浪漫,高尚忧郁。既然无人赏识,不如把自己的才华与高尚堕落进酒精里,像伦敦的浓雾一样,郁郁寡欢地活着。一边沉浸在自己孤独高尚的忧郁里,一边将自己卑微的个体生命作为某种献祭仪式去成全对露西至纯无上的爱意。然而他终究朝着颓靡的末日之路,露西对他来说,恰巧是某种毁灭自己的神谕。这样的一个独行者,从降临人间开始就决定要走向少有人走的那条路,用一生来诠释:既然选择了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故事最后卡顿也算是情理之中的“替死”成功。投在湖中的石子渐渐沉入水底,湖面波纹也圈圈消散,留在大家心底的是那颗桀骜、孤独的湖底的石子。

历史影影绰绰,大抵相似。

革命是时势所需,命运所选。而裹挟在这一浪潮中的众人既澎湃热情、又盲目无知;既杀伐决断、又止步不前;既破旧立新,又旧制重建。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这些有意义无意义的探索和斗争,改变了一切。

一言概之:狄更斯在反对“仇恨的、非理性的、缺乏政治远见”的暴力革命的同时,描绘各色人物对真善美的博爱以及对所爱之人的无私付出,充分展示了人类爱与恨的两大主题,诠释了人道主义的现实意义,确实是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杰作。

我给五星️️️️️。

在这个充满快乐和温馨的假期里,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狄更斯著的《双城记》。这本《双城记》令我感触很大,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伟大的实现主义作家。狄更斯用他的小说向我们揭示了一个不同于平常的社会,抨击了当时英国社会形形色色的罪恶,对生活在最下层劳动人民的那种贫苦的生活给予深切的同情。我相信狄更斯就是希望我们能够体会到当时英国最最黑暗的一面——上层社会歌舞升平,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强盗成群;而下层老百姓们则过着贫困辛苦的生活,令人同情至极。这本书是狄更斯后期的重要作品之一,是根据法国大革命的`部分史实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

这部小说通过典型的事例高度概括德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期间法国和英国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另一方面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我欣赏到了这一优秀的世界文化珍品,它打开了我对世界了解的大门,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我认为这样可以培养我们爱好文学的兴趣,提高自己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例如,人不能做骄奢淫逸,要谦虚谨慎,不能贪图享受,要务真求实,真诚待人,做好自己本本分分的事。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很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双城记》主要是深刻描绘了当时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和喂历史现实而牺牲的儿女情长。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书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够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我们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够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了《双城记》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双城记》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析《双城记》中的社会腐朽”,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就这样被感动了。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与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运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双城记》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与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的交织 体。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正映照了当代的时代气息。它用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作为杠架,细致地描写了法国大革命的前因后果,成就和错误,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的真挚的情感成为亮丽的一笔。

小说分为三部分展开,前两部分主要为介绍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一步走向故事高潮。狄更斯在文中处处埋下伏笔,每次读到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先略过,因为后边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展开加以解释,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读者。

在那贫苦的年代,小人物饱受煎熬;但在以暴制暴的年代,小人物又成了空洞的躯壳。就像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的最后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比起故事开篇的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更喜欢结尾处卡顿的幻想,狄更斯的这段文字已然拥有了活得灵魂,百读不厌,引人深思。

最后还要说,以前不是很喜欢读长篇小说,觉得过于啰嗦而先看故事结局。但这篇小说一定不能先看结局,更不能先看带有剧透色彩的书评,不然带着答案看问题很难理解那种人性的光辉,那种在乱世中熠熠发光的博爱精神。

我觉得用英雄联盟里虞姬的台词来诠释这篇小说最为合适:风,不会带走你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不为所爱之人哭泣,只因从未离去。

(看到最后一章,有个问题其实没弄明白。最后那个慷慨赴死的女人究竟是罗兰夫人还是查理十六王后)

很早前就想看《双城记》,可能是因为老师多次提到它吧。

那个时代的法国折射太多的东西。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群众运动的无理性。其实任何的运动可能都是感性占上风,无论是多么理性的人也会被运动中的口号而感染。有多少人能够抵抗运动中令人澎湃的旋律呢?在人们甚至还不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很多人就已经被卷入了运动中。

法国大革命中,民众的反抗并非是无中生有。只是因为他们被奴役得太久、太深了。上层阶级甚至不把他们当成人来进行对待,民众的生命对他们来说就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有谁能够甘心被这样欺诈呢?当有反抗运动的时候,有哪位平民不想参与其中呢?

但是革命总是流血,总是有牺牲,也总是有一些好人因为革命而遭到迫害。就像达雷一样。而且当人们陷入革命的浪潮之后,似乎很难抽身。而且在革命之后,建立的社会不一定和原先的.有很大的差别。这让我想起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周期律。一个专制王朝被*,建立的又是一个专制王朝。就如张养浩在《山坡羊·潼关怀古》中,提到“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也许人们只能够寄托于一个英明的君主。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古来有之。

当横征暴敛的残暴专制达到巅峰,当卑微愁苦的民众口袋被压榨的空空如也。革命的种子便开始在这些苦难者的心中萌芽,浇灌它们的是仇恨,是复仇,是崭新代替陈旧的决心。

是反抗就要有战斗,是战斗就要有流血,是流血就要牺牲。

这群卑微却狂热、温顺却残暴、无畏却无知的革命者,在这股洪流之中除了将国王皇后、贵族地主拉下马送上断头台之外,也留下了更多的恐惧给普通人。复仇的火焰遮蔽了双眼,屠杀便成为了一种狂欢。每天成百上千的贵族、地主、达官被随意组建的陪审团轻易就宣读了结果生命的审判。

月盈月缺,繁星更迭,历史巨轮不可阻挡的向前碾压。普罗大众有的在巨轮后推波助澜,有的被压的粉身碎骨。而巨轮前进的路也非一帆风顺,新旧制度的替换往往波澜起伏,旋转曲折———旧势力在这股漩涡边缘努力挣脱,新势力在漩涡中心拼命搅动,想拉着那些旧势力一起下到那该死的地狱。

故事中的人物便在这股漩涡里沉沉浮浮,奋命挣扎。

卡顿的形象在我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

卡顿是一个矛盾却不失真的人。一方面他自甘堕落、重度酗酒,缺失任何热情与希望,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另一方面他又怀才不遇,才华横溢,充满了理想主义与浪漫,高尚忧郁。既然无人赏识,不如把自己的才华与高尚堕落进酒精里,像伦敦的浓雾一样,郁郁寡欢地活着。一边沉浸在自己孤独高尚的忧郁里,一边将自己卑微的个体生命作为某种献祭仪式去成全对露西至纯无上的爱意。然而他终究朝着颓靡的末日之路,露西对他来说,恰巧是某种毁灭自己的神谕。这样的一个独行者,从降临人间开始就决定要走向少有人走的那条路,用一生来诠释:既然选择了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故事最后卡顿也算是情理之中的“替死”成功。投在湖中的石子渐渐沉入水底,湖面波纹也圈圈消散,留在大家心底的是那颗桀骜、孤独的湖底的石子。

历史影影绰绰,大抵相似。

革命是时势所需,命运所选。而裹挟在这一浪潮中的众人既澎湃热情、又盲目无知;既杀伐决断、又止步不前;既破旧立新,又旧制重建。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这些有意义无意义的探索和斗争,改变了一切。

一言概之:狄更斯在反对“仇恨的、非理性的、缺乏政治远见”的暴力革命的同时,描绘各色人物对真善美的博爱以及对所爱之人的无私付出,充分展示了人类爱与恨的两大主题,诠释了人道主义的现实意义,确实是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杰作。

我给五星️️️️️。

上师范时,学校里规定每个人都有读名著名的任务,而我总觉得那些名著讲的内容太深奥,很难理解;总觉得那里面的人名太长而无法记住,所以在那个时候,虽然有任务,但我总能偷懒,以至于在师范读的书是少之又少,但唯独我看了令我印象最深的两本书:《简爱》和《双城记》。也就这样被书所感动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多的感受到书的魅力,也读了越来越多的书,同时也吸取书里越来越多的精华。现就谈谈《双城记》这本书吧!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的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动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在《双城记》中,我最喜欢的,也是令我最为感动的人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就与众不同,当贝勒满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当观众由于长期的积怨盼望着一场杀人话剧上演,而他的一张字条揭穿了隐藏在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了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却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自己与名、与利、与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曾说:“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内心的善良使他担心自己“难免使她痛苦、悲哀和侮辱,拖着她一起堕落。”于是他把爱情隐藏在心里,宁可痛苦地徘徊在午夜的街口,压抑着心中热烈的感情和无尽的思念。他的爱是无私的,奉献的,他满足于偶尔看看自己心爱的人儿,他羡慕达尔内,他恨他,但在痛苦情绪纠缠中,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

他们永远幸福,因为“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好贪杯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个极崇高、极纯洁的人。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那段话是我一直铭记在心的,每次读起,都不免心中感到酸楚,如果他能多给自己一点儿信心,或许这个悲剧也不会如此的伤人。

西德尼曼内特深沉的爱是催人泪下的,他崇高的人格是撼人心魄的。他这种崇高的情感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他最终得到了心灵的平静,做了祭坛上的牺牲品,带着最美的情感告别了所爱的人,他死了吗?不!他是爱、勇敢、反对压迫的精灵,他以自己的方式热烈地向时代呐喊,他会得到永生。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是当读者留着眼泪读完时,却感到无限地遗憾辛酸。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我们在读查尔斯·狄更斯写的《双城记》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怎么写《双城记》的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暑假读双城记的个人心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小说分为三部分展开,前两部分主要为介绍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一步走向故事高潮。狄更斯在文中处处埋下伏笔,每次读到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先略过,因为后边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展开加以解释,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读者。

在那贫苦的年代,小人物饱受煎熬;但在以暴制暴的年代,小人物又成了空洞的躯壳。就像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的最后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比起故事开篇的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更喜欢结尾处卡顿的幻想,狄更斯的这段文字已然拥有了活得灵魂,百读不厌,引人深思。

最后还要说,以前不是很喜欢读长篇小说,觉得过于啰嗦而先看故事结局。但这篇小说一定不能先看结局,更不能先看带有剧透色彩的书评,不然带着答案看问题很难理解那种人性的光辉,那种在乱世中熠熠发光的博爱精神。

我觉得用英雄联盟里虞姬的台词来诠释这篇小说最为合适:风,不会带走你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不为所爱之人哭泣,只因从未离去。

(看到最后一章,有个问题其实没弄明白。最后那个慷慨赴死的女人究竟是罗兰夫人还是查理十六王后)

在这个充满快乐和温馨的假期里,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狄更斯著的《双城记》。这本《双城记》令我感触很大,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伟大的实现主义作家。狄更斯用他的小说向我们揭示了一个不同于平常的社会,抨击了当时英国社会形形色色的罪恶,对生活在最下层劳动人民的那种贫苦的生活给予深切的同情。我相信狄更斯就是希望我们能够体会到当时英国最最黑暗的一面——上层社会歌舞升平,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强盗成群;而下层老百姓们则过着贫困辛苦的生活,令人同情至极。这本书是狄更斯后期的重要作品之一,是根据法国大革命的`部分史实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

这部小说通过典型的事例高度概括德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期间法国和英国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另一方面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我欣赏到了这一优秀的世界文化珍品,它打开了我对世界了解的大门,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我认为这样可以培养我们爱好文学的兴趣,提高自己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例如,人不能做骄奢淫逸,要谦虚谨慎,不能贪图享受,要务真求实,真诚待人,做好自己本本分分的事。

让我感觉最深的特点是,每一个人物的存在和功效都是满打满的。为什么要提到普洛斯小姐的混账弟弟,因为后面要靠他翻盘;为什么卡顿一定是一个被人生大浪击倒的“律师”而不是别的什么职业,因为最后要靠他高超的专业素养进行谈判而达成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计划。

关于人性,我想最真实的可能是德法奇夫妇。从德法奇太太身上,我们能看到被复仇笼罩的人是有多么的坚如磐石,刀枪不入流水不侵,我们会埋怨她为什么不能就事论事,莫因血缘姓氏就一棍子打死好人,但那是幼时真实遭受血亲消亡的灵魂,它的扭曲可以不被原谅,但是绝对不能不被理解;对照存在的德法奇先生也很真实,有同样坚决的、教养不高的、痛恨贵族的心,但也有丝丝裂纹,会为无辜的敌人家庭阵痛,但是刹那间淹没在洪流中。最后,达奈为了救一个在我们看来不是很值的人回国那里让我感受到了非常典型的义的形象,卡顿非常有力地显现出爱的力量,尤其是在他先前堆砌形象的对比下。

我想我们要感受这些东西,因为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某些人物过于理想化,因为呈现了某些太好的品质,而不够真实。但是教育意义是有的,经常耳濡目染,不要因为不相信美的存在就不想变美,还有有点用的。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小说具有明显的讽喻性和警戒性,旨在说明不合理的制度和统治必定导致人民奋起反抗和斗争,而奋起的群众(狄更斯称之为“暴民”)犹如洪水猛兽,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形成巨大的非理性破坏力量。

这部小说无疑代表了狄更斯的改良主义立场和悲观主义历史观,作品中以牺牲自己生命换取自己所爱女子露西幸福的西德尼卡顿,是狄更斯最高道德理想的化身,也是他的小说中反复颂扬的高尚情操的终曲。从小说栩栩如生的描述、扣人心弦的情节,笔墨精雅深奥、结构简练完美、悬念重重设置以及对人生哲理和人物潜意识活动方面富有创造性的探索,不愧是经典名作,也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在作品中我看到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通过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本是苦大仇深的受害者却成了扭曲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罗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弗瑞蒙德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品中德发日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伦敦与巴黎两个中心城市的相互切换,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工业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为什么英国这个中心城市没有这样的灾难,而法国社会矛盾却达到极点,从而引发这场血雨腥风,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今天,终于读完了英。大文豪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主了我的实现和好奇心,不敢轻易去尝试,它是那么神秘,那么厚重……不过,我现在还是鼓足勇气读完了。

?双城记》讲述的是1775——1785年这一混乱时期发生在哪是世界上最繁华和最混乱,最肮脏的英国和法国,这两个我一直向往的国度,整篇小说主要展现lucy的家人及其朋友间伟大的友谊,伟大的爱。露西是一个法国医生马内特的女儿。

她温柔,美丽,善良赢得许多男士的倾心,其中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达雷,还有最后为她的幸福而代她丈夫被送上断头台的卡顿。他们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伟大的,当然还有一个最善良,最仁慈的人一直帮助他们一家,是当时动乱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他就是罗端,他时时地关心露西和她的家人,把他毕生的爱倾注在这一家人身上,爱他们远胜爱自己。同时,他又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商人,他是少许有良知,善良的人们的一个缩影,一个精华,露西的丈夫达雷是法国以贵族的后人,由于认清了他的家族的罪恶,自动放弃侯爵头衔和继承权,独自到英国自食其力,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和罗端一样是一位真正的绅士。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们在读查尔斯·狄更斯写的《双城记》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一篇优秀《双城记》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读双城记的心得体会”,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用了很长时间慢慢的读完了这本书,受作者的写作手法和译者的翻译习惯的影响,必须逐字逐句的去阅读。由于对法国大革命这个背景的不理解,一开始阅读的时候很困难,有些字句至少需要两遍来思考,来揣摩作者的意图,去感受使用那种表达的好处,以及文中埋下的伏笔,旁观者的独白等等,一系列的人物仿佛都在用露西那根金线串联起来。

读完之后再倒回去连接背景,会觉得这样一个故事在当时的背景下存在是有多么的可贵。残忍粗暴的上层阶级把下层阶级作为一种任由他们玩弄,残杀的私有生物论处,这种本身嚣张,骄傲自满的空虚最终会衍生出一种另类的拯救,那些已经饥饿到扭曲的无辜人士,在美味红酒的沐浴下也填充了最后一点点理智和柔软。

这种暴起的反抗是必然的,暴政之下的流血也是不忍直视的,俨然形成了一种用砍杀生命的快感充实内心极度的空虚,妄想用这些来宣泄压抑不止的耻辱感,仇恨感,冷漠感。文中大量的比喻,拟人的修辞,用的恰到好处,多出写景的地方反而比直观表述更有冲击力。文中这么多人物,露西的善良,洛瑞的友善,让我最有感触的是卡顿,一颗纯真,善良,有爱的心,甘愿为心中最美的女子所爱人的生命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些爱,这些善,让这个流血的革命背景下,有了一丝温暖。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

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

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狄更斯的写作技巧已经被赞得很多了。我只想理理人物关系,免得忘记。

马奈特医生:蒙冤坐牢18年,有后遗症。罪魁祸首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兄弟。直到小说接近尾声才通过马奈特在监狱写的一封材料,把整篇小说的情节串联起来。这是狄更斯的写作技巧之一。

路西:马奈特医生的女儿。美丽善良。爱父亲爱丈夫。

查尔斯·达内:路西的丈夫。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家族后裔。放弃了家族姓氏和财产。但依然在大革命时期遭到逮捕,判死刑。

小路西:路西与达内之女。

西德尼.卡顿:跟查尔斯达内长得很像,深爱路西,最后代替达内上了吉萝亭(断头台)。为爱牺牲的典范人物。

洛瑞:银行职员,马奈特医生一家忠实的朋友,为他们做了很多事。

德发日:马奈特医生的一个旧仆,掩护马奈特回了英国。也是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

德发日夫人: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冷酷无情。因有家恨——艾福瑞蒙德兄弟抢占她的姐姐,使得她的姐姐及腹中孩子、哥哥和父亲一并死去,所以当法国大革命(1789)发生后,她成了诛杀贵族的主要人物之一,尤其要置艾福瑞蒙德家族于死地并斩草除根,所以查尔斯.达内才会被释放了当晚又被抓入狱。最终被养大路西的普洛斯小姐误杀。

普洛斯小姐:抚养路西长大的英国女人。最后失手杀了德发日夫人,同时被枪声震聋了耳朵。

杰里.克伦彻:盗墓人,最后成了洛瑞跟班去法国,帮助马奈特一家逃走。他盗墓时发现棺材里是空的,才知道有密探诈死以逃脱民众追捕。这才让卡顿抓住逃往法国的一个密探所罗门(普洛斯弟弟)的把柄为要挟,最终才得以狸猫换太子救出达内。

当压迫者与被压迫的人换了一个位置,曾经受苦受难人也成了自己昔日最恨的那拨人。法国大革命期间,翻身成为“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共和国的主人时,昔日的“贱民”也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屠夫。群体的劣根性就暴露出来了。乌合之众的范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狄更斯。他1812年出生于英国朴茨亚斯,是海军职员约翰。狄更斯和伊丽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个儿子。

书中写了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监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他搬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卡顿。后来,露西和卡顿结了婚,过了十年幸福生活。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格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卡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这点,在达雷被处刑前用自己跟他掉包,代替他上断头台。小说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一方面使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不同的时代,你总会带着那个时代的烙印。

喜欢狄更斯的那段对于时代的开端。它似乎适用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时代下的人们。

那是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那长长的排比句,立即就将我带进了小说。故事没有太多的离奇曲折。可我喜欢那些文字。那些大段的描写性文字,让你有一种不是在读小说而是抒情散文。两座城市,因为有了你爱的人,它变得不再一样。

它既是一个爱情故事,也是小人物的故事。雅克们,那些革命者的人生的命运,那酒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那编织,让人既同情他们的命运,也反思他们的行径。革命者究竟对于那个时代,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们,究竟有怎样的影响。

贵族,被革命的对象,即使你是一个放弃了继承权的人,只要有贵族的血液,在那样的时刻,只能有一样的命运。

医生,一个贵族时代的受害者,也是革命时代的受害者,我想问,这究竟是怎样了?一个好人的命运竟如此的波折。

对于爱情,我反而没有了深刻的记忆。唯独在最后,为了自己的爱人幸福而交换生命的卡顿,让我对于爱情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_爆发了,他深远的影响着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人们开始反思之前的社会制度,开始尊重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开始有了平等的观念。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个人只能去顺势而为。

大时代下,我们应该适应社会,好好的幸福的生活。

林觉民曰:吾牺牲百死而不辞,而使汝担忧,的的非吾所忍!如果世上真有鬼魂,那林觉民一定是去了天堂,愿天堂没有战乱之苦!不知道你在读完林觉民的与妻书之后的感悟是什么?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读《与妻书》有感范文30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今天,在爸爸的推荐下,我读了《与妻书》这篇文章,是林觉民在跟随孙中山抗清起义前三天为妻子所作。当时,林觉民知道自己在战场上必死无疑,但是他为了给祖国带来和平的生活,视死如归,不畏牺牲,这就是他与妻子最后的诀别。

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林觉民强烈的爱国精神。他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不惜一切代价要推翻腐朽的清王朝。他明知道自己会死于战场,但他为了中国,不惜牺牲,慷慨赴死。他明明特别爱他的妻子,但是他对清王朝的恨远远胜过他对妻子的爱!而正是因为他爱妻子,他才会像文中说的那样“泪珠与笔墨齐下!”他死于战场上,他不痛苦吗?当然痛苦!但是他对将来天下太平的喜悦与期盼,远远胜过痛苦!林觉民是用个人的生命,换来全天下中国人的幸福!

新中国的成立,是无数像林觉民这样的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付出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太平日子,我们不能忘!今天的幸福生活,是许许多多像孔繁森、叶欣等等这些默默无闻的英雄们,他们心系百姓,坚守岗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同样的,我们不能忘!而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在新的时期,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应该以他们为榜样,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了人民的富裕安康,发奋图强,好好学习,提高本领,为祖国的未来添砖加瓦,努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更是要牢牢谨记,时刻不能忘!

这是一篇绝笔家书,是林觉民先生对于爱人陈意映女士的临别之句。当革命与浪漫结合,无数革命者谱写着慷慨悲壮的故事。一起爱这个国家,是那个年代多少情投意合人之间极致的浪漫。林觉民在《与妻书》中写道:“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周恩来对邓颖超说:“希望我们两个人将来,也同他们两个人一样,一同上断头台。”

?与妻书》所讲述的,不仅仅是林觉民与陈意映之间隔着家国责任与革命理想的爱情悲欢,它浓缩的是千千万万中国男儿在家国危亡与蓝衫白裙之间的剧烈挣扎。无论是战争还是革命,最深刻的悲伤是漂泊的灵魂看到了两个导航塔,一边是革命志向,另一边是温柔仰望。战争未息,却遇到想要保护的人,平静的爱情哪怕是片刻的温柔缱绻都是满地狼腥里可望不可即的微弱光芒。“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

近来,一部《觉醒年代》屡获好评,它仿佛让人看见上世纪的中国,讲述在那东方雄狮陷入沉睡之际,新青年们如何救亡图存、唤醒民众意识,开辟新中国道路。我认为,其中蔡元培校长的就职演说,即使在今天这样一个数字时代看来也十分有警醒意义。抱定宗旨、砥砺德行、尊师敬友。无论是做学问还是行商事,都应思考对于这个社会的意义,而非仅看对个人有多少升官发财的机会。向上之心,是要往道德高处攀升,以己身扬正气,同时德行根基要扎得牢固。通过礼仪的外显之举可以强化对内心的塑造,达到知行合一。

回到《与妻书》一文,我们看到信中在抒发革命者以天下为已任和痛斥旧中国血腥统治等方面,大气磅礴,精光四射。大抵长短句式交替运用,句意或层层递进,或回旋曲折,铿锵之声如金石掷地,又于参差错落中显示出语句大致相仿的特点,增添了文章悲壮恢宏的气度与政论雄辩的色彩,使感情的进发与理性的思辨有机地统一起来。因此,作者虽于抒情处再三畅言壮志,并不给人以芜杂、累赘的感觉;相反,它给人以亲切的感染、有益的陶冶。由于作者具有比较深厚的古典文学修养,能够自如地融诗文辞赋的语言节奏于笔下,又能适当地从日常口语中提炼出富有表现力的叠字,铸炼出具有个性色彩的散文语言,完满地体现出这封信的立意:为天下人谋永福。

万籁俱寂的夜,唯有袅袅灯光弥漫一方小小的书房,不觉中,一粒泪珠滚落,在书页上,化开了,淡淡的一抹,却化不开眼眶里那一层浓浓的雾。书页上那一字一句透着墨香,铿锵有力,似又蕴涵了万般柔情,那是烈士林觉民写给妻子陈意映的最后一封信,经过了岁月的沉淀,更渗出了他们峥嵘时光里最深沉的爱情。

没有华彩的标题,令人眩目的辞藻,“与妻书”三个字便代表了一切,原件写在一块手帕上,那是一块方方的小手帕,寄寓了林觉民伟大的人格以及他与妻子至死不渝的爱。灯光下,我细细地咀嚼回味着书中的每一句话。开篇的“卿卿”二字温柔细腻,似一股暖流涌入胸腔,这般感人。

“吾至爱汝”,一个丈夫的心声,想必早已哭断了他妻的肝肠,连我都潸然滚落了泪珠。“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今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一句句,一行行,那么的情真意切,扣人心弦,书桌前的我默默无语,唯有泪千行。深挚的爱埋藏在心底升华成了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无奈间,大局为重,觉民牺牲流血在所不惜,而与妻子,他只盼来生再见!读《与妻书》,让我领略到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应该具有的品质——刚毅不屈,大义凛然。他将小爱熔铸成了大爱,成全了千千万万他人的爱。

合上书页,我的眼前浮现出林觉民写此信时的悲伤无奈,亦是那么昏暗的灯光下,他用颤抖的手写下对妻子最后的怀念,心房里莫名被割了一刀般,无助地滴落鲜红的血液。而千里之外,意映她每日盼君还,望眼欲穿,却依旧是失落孤独。但她支持丈夫的事业,只因她胸怀天下。慢慢地回想,信中还隐含着觉民他高尚的情操,他英勇无畏,舍己为人,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精神随着他们的爱一起凝华,结成比血液更浓厚的情感。

当世间的一切都烟消云散的刹那,爱永存,点点滴滴,细节之处发人深思。“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记得女作家三毛曾在丈夫荷西因潜水意外去世之后说过这样一段话:“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这一分钟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的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一样的爱情,一样的伤痛离别,亦在诠释夫妻之间那一种无私的品质。

觉民,我也懂你的爱,你的抉择,肩负时代的使命,那是一种责任,但你也有家的责任。我了解你的痛苦,你的两难。正因为这样,更提升了你的人格,让你更加伟岸不屈,相信你的妻子你的孩子也一定会以你为荣,哪怕相聚已无期!

读《与妻书》使我了解,爱可以使一朵鲜花变成一座花园,也可以使一滴水变成一条小溪。爱是那样的伟大,将两颗心紧紧相连,天荒地老;将两个人的一辈子缠绕在一起,不离不弃。亦让我明白,一个真正的伟丈夫更需要一个能担负起重任的肩膀,一颗真正善良的心!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里枝!你们的爱情虽未能天长地久,撼天动地,却默默地感动了每一个相信真爱的人!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而你们的尊严更让人肃然起敬!面对现实,似乎所有的人都要在失去之后才了解那种情的珍贵,但留下的只有伤感。何不在未失去时就好好珍惜,不留遗憾?

意映卿卿,再一次呼唤你的名,今夜我的笔沾满你的情,然而,我的肩却负担四万万个情,钟情如我。

读《与妻书》有感范文300字(篇四)《与妻书》顾名思义就是给妻子的一封信,这封信是林觉民在1920xx年黄花岗起义的三天前即4月24日晚写给其妻子的诀别信。

这封信最让我感动的是开头的第一句话“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时,泪珠和笔墨齐下。”对我的感受是林觉民在开头时就告诉其妻子,直抒胸臆,表达了他对其妻子不舍却不得不离开的心情。

?与妻书》语言很真,富有感情,很快就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场景——林觉民是含泪写着《与妻书》的;而妻子看《与妻书》时,哭红着的眼睛,时不时哭着,一手拿着书信,而另一只手却用袖口擦着时不时从眼睛里流出的滴滴泪珠,抽泣着,而在她身旁的孩子也在哭泣着,哭红的眼睛很让人心疼,林觉民的妻子还怀着孩子,还未出生,但我却似乎已经感受到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在一边听母亲诉说,一边也在哭泣,而林觉民的父母也在一旁哭得已经不省人事了。——这便是我读《与妻书》感受最深,最真的感情了!

当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的也不止这几幅,也有林觉民和妻子相爱的场景,在画面中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十分幸福。真让人羡慕嫉妒恨啊!但我同时又为这个结局感到可惜和惋惜,对上天的不满,为什么结局是这样的?真让人为之一颤。

在林觉民的笔下,有句话让我很深刻:‘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其意思为:与其让我先死,不如让你先死。当我刚看到这句时,有些惊讶。但后来才理解涵义,发现她其实是为他的妻子着想的。好感人啊!

最后林觉民是为了国家而牺牲的,我也理解他的做法,在那抗日时期,在国家和家庭之间,他毅然的选择了国家,因为他知道没有国家,就没有家庭,这也是为了千千万万的家庭着想啊!看出他伟大无私奉献的精神!同时也有他身为中国人的那种伟大的爱国精神,深值我们去学习!

《与妻书》又被世人奉为“百年情书”。今观电影,借影视化作品观摩了这一百年情书,实着情深,感人肺腑,命运也未能拆散这号对苦命鸳鸯,好个儿女情长,好个爱得深沉!

在清政府的没落下,国家急需有见识有胞负的人才去拯救,去桃起复兴中华华的大深。林觉民等人便赴入同盟会,不久,因发动黄花岗起义而牺牲,但他在参与革命之前,不忍就此与妻子告别,留下了这白布方巾中于意映。这份爱是真挚且深沉的,即使林党民没有足够长的时间陪伴陈意映,没有与她白头偕老。只是因为时代的背景不允许他这样做。爱国家与爱妻子,是在危难时刻总要辜负一个,就像鱼和熊掌,总是要会弃一个。

为他们的那可歌可泣的爱情而碗惜。但是,也是这样的社会动荡造就他们都为对方至死不渝。说来也好笑,在这和平的国家下;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又有多少呢?古人向往拥有牛郎有织女般坚如磐石的爱情,把每年农历的七月初七定为七夕节,意为牛郎和织女相隔两岸,在这天踏上鹊桥,与自己的眷属相会。好一句“有情人终成眷属”。

希望我也能拥有一个似游鱼与流水,烈月与浮云、雄鹰与长空、玫瑰与蔷薇般的爱情。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狼王梦》,觉得感触颇多。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抱负远大的母狼,丈夫已经横遭不幸,培养孩子的重担落在了紫岚的身上。它第一个培养的是一只叫做黑仔的小狼。开始很成功,黑仔的魄力和胆识都在别的小公狼之上,紫岚喜出望外,可天不遂狼愿,黑仔在紫岚外出时被一只老鹰沦为盘中餐。无奈的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了蓝魂儿身上,但是蓝魂儿因为冲锋陷阵而踩到了捕兽夹,命丧黄泉。之后,双毛也被死神召唤去了,这已经是紫岚的第三只狼崽了。但紫岚又把希望放在了女儿媚媚的狼孙身上……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被紫岚那种执着的精神感动,从而联想到了生活:在学习中,我常常因为一点点挫折而自暴自弃,感觉很痛苦。当看完这个故事,我才明白,成功不是老天的安排,而是心灵的执着,就算这里的狼孙也没有当上狼王,它也会看重下下下代、下下下下代……如果它可以活那么久的话,它一定会的!它一定会让它们当上狼王的!那么身为高级动物的我们,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7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8

今天,我阅读了贾平凹写的《丑石》,让我受益匪浅。

文章写了:贾平凹家门口的那块丑石,什么用途也“没有”,“我们”都嫌弃它。一位天文学家来访,发现了丑石,并且说丑石是一块陨石,这发现让“我们”很惊讶。

“我”一开始并不知道丑石是一块陨石,以为只是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我们”想让它垒墙,它不行;“我们”想让它做台阶,它不行;“我们”想让它做磨石,它也不行。“我们”都认为它很无用,“我们”都咒骂它,嫌弃它,骂它无能,嫌它碍事。而天文学家的到来是丑石一生中的转折点。天文学家将丑石从一块被人咒骂的顽石,变成了一块稀有的陨石。

人,总是有丑的一面和美的一面,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有些人外表美丽却内心恶毒,有些人却外表丑陋却内心善良;有些人热爱生活却身有残疾。

你们看,海伦˙凯勒就是这样热爱生活的人。小时候因为发高烧而失去视力和听力,可是她并没有为此而放弃自己,她没有失去对着世界的渴望。在安妮˙莎莉文来到之前,海伦˙凯勒是个心智未开,任性无知,被宠坏的孩子。在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下,她迎接了种种挑战,创造出种种奇迹。

像海伦˙凯勒这样的人无处不在。我还知道一位大哥哥,他叫竺子健,他的爸爸有小儿麻痹症,双腿瘫痪,母亲有很严重的白内障,竺子健也患有白内障,黑板上的字都看不清,上课只能靠听。但他没有放弃,他开始在a4纸上只能写一个字,一直练到和田字本格子一样大为止。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以691的高分考入浙大,也由“丑石”蜕变成“陨石”。

美与丑,相互对质,但在心灵上是相通的。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

长城长观后感400字7篇

演讲稿六年级范文400字8篇

读后感的范文500字优秀6篇

假期的作文400字8篇

包粽子的作文400字8篇

植树的快乐作文400字8篇

小猫的作文400字8篇

写饺子的作文400字8篇

考试的烦恼作文400字8篇

珍惜粮食的作文400字8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点击加载更多
    32
    c
    69804

    联系客服

    微信号:fanwen9944
    点击此处复制微信号

    客服在线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30 14:00~18: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