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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的秋读后感7篇

为了记录自己内心的感悟,我们可以将读后感写完善,只有认真阅读相关的书籍,我们才能写出吸引人的读后感,下面是公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北平的秋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北平的秋读后感7篇

北平的秋读后感篇1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从美国运来的橘子算什么?还不是娇嫩地包着纸,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华贵?可笑——这些“贵妇人”遇到北平带着霜儿的玉李,就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与自然!

城墙、蝌蚪、蜻蜓、香片茶、青菜、白菜、沙果、海棠……这些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在老舍的眼中却都是宝贝,老舍如数家珍般地把它们展现出来——这时奇迹出现了,读过的每一个人都会不自觉联想起一幅幅画面——那是北平的布局,那是北平的特产,那是北平的风景……如果不是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浓浓的思念,又怎么会有这种效果?又怎么会让每个片断跃然纸上?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可是,面对着一切,他却并不能做些什么来改变现状,于是,他落泪了——这不是懦弱的表现,这是一个爱国者在牵挂自己遥远的家乡,这是一个巨大悲魂的战栗,这是老舍,在用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生命思念北平……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

我蓦地抬头,仰望着天空,那是北京的天空;我站在宏伟的纪念碑前,那是北京的宏伟;我嗅着校园中浓郁的花香,那是北京的气息;我听着志愿者整齐划一的口号,那是北京的召唤……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也离开了北京,我一定会再次回来,回到这个让无数人梦牵魂系的天堂……

北平的秋读后感篇2

老舍先生的《想北平》我前前后后已读了不下二十遍吧。感谢老舍先生用平实质朴的语言描叙着他的北平,袒露着他对北平“与我的心灵向黏合”的浓浓深情。作为一位语文老师,我本能的思索文中的表现手法以及我当如何学习。

任何一篇阅读文本其实都是一篇富有分析和借鉴价值的学习媒介。《想北平》这篇文章给人印象最深刻之处、同时也是本文最为精彩的地方就是上面所说的:用平时质朴的表现手法袒露着他对故园北平的一腔深情。如何分析和借鉴文章的精彩之处呢?我想着有一个方法—论问题:没有任何问题意识,没有任何真切现实意义的分析和借鉴没有生命、没有生存土壤。支离破碎、干巴巴的解读之后学习者言语生命的所渴望的表现手法依旧在空中漂泊。

那么如何才能使得学习主体有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对文本产生真切的意义学习?方法之一就是自己尝试就这一文学话题结合自身情形开始自己的写作体验。这样一方面必然产生如何写的困境,有了困境就有了学习的真切需要,因而会对文本产生意义学习;另一方面文本的示范性为自我写作提供了比较和学习借鉴的范本。这样即是学习文本的方法,也是写作乃至文学学习的方法。

远离故园的老舍思念着他那热爱却又陷入外侵者手中的北平,用自己的笔表现着自己的情怀,那么我和我的家乡呢?

我的小山村好像即将逝去了!我长大了,远离父母故乡,走上社会,以一个欲有所作为的姿态只身一人在外面生存打拼,故乡的概念渐渐成为黄昏里鸣虫的哀鸣和雨夜里的倚窗相思。前段时间妈妈在电话里告诉我,村子里的人现在越来越少了,今年上半年又有一户在县城买房,即将离开山村。现在我们村已经有一半的户数在县城或者九江景德镇买房立足,原本不到两百人的山村一下子落寞起来。我曾经这样想过,即使是以后在外地上班,每年放假了还是可以回家乡去看看。现在看来家乡梅雨季节里屋檐下滴滴答答的雨声恐怕也只能成为我梦中带泪的回想,烈日下和同伴们结伴放牛、偷偷在山脚的池塘游泳的情形可能将永远向我那沉默的山村话别。这真是一种人生的不幸,远离亲人家乡本已让自己心难所依,现在家乡却要从炊烟袅袅中走向废墟和荒野。我埋怨上天的残酷,为什么给了我一个故乡,却又要从我的生命中将它夺走远去?

一想到故乡,我的这种复杂心情就涌上心间,难以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和老舍先生有着某种相似的情形和心绪。那么老舍是怎样用自己手头的笔娴熟真切地表达出自己的心思呢?

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种淡淡的感觉。心里想就这样一篇无论是情感上还是语言上都这般平淡的文章还能选入教材让千万人学习借鉴,真不可理解。之后又陆陆续续读了很多遍,对文章的认识渐渐发生了变化,现在我几乎是怀着仰视的姿态来学习欣赏这篇优秀散文。

我起初的阅读困境和之后认识的质变其实间接说明这篇文章的过人精彩之处,还是上面所说的,平淡之中蕴真情。

北平的秋读后感篇3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林海音从七岁到十三岁的童年生活。在北京的老四合院里,住着英子幸福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我们的主人公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

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

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

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城南旧事》中,有太多有趣的故事,在冬天,小英子看骆驼咀嚼食物,把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还有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对英子说的话,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给我记忆最深刻的两篇是“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驴打滚儿”,我刚看到这个题目时,我还以为林海音是要写驴怎么打滚儿的,可是读到最后,才知道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最后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让我最受感触。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北平的秋读后感篇4

如果有一本书,我愿意一读再读,那一定就是《城南旧事》,它的作者是林海音。还记得刚拿到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而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几乎整天捧着不舍得放下。

这本书讲了20年代末,有一个叫林英子的六岁小女孩,她搬家搬到了北京城南,而她的童年就在那里度过了。在惠安馆里,英子认识了一个疯女人秀贞,看到这里,我真觉得英子的胆子真大,我可不敢跟疯女人去讲话。读着读着,我又觉得疯女人其实也不那么可怕,而是有些可怜。她是英子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英子还结交了一个好朋友,叫妞儿,她爸爸常常动不动就打妞儿,英子告诉妈妈,妈妈怀疑妞儿不是他们亲生的,又得知妞儿脖子后面有一块青记和秀贞的小桂子一样,就这样促成了她们母女相认。

后来英子迁居到了新帘子胡同,在一个荒园的草丛中认识了一个年轻人,可他居然是一个小偷。不过当了解了那个年轻人的身世后,英子又觉得非常同情他,觉得他很善良,他是为了供自己的弟弟上学,不得已才去偷东西,可最后还是被警察抓走了……

眼间,英子已经九岁了,她的宋妈也被她的丈夫带走了。而英子的爸爸因为感染肺病去世了,爸爸最喜爱的花儿也落了,我想英子该是非常伤心的,我的心也随着英子已经千疮百孔了。最后,英子带着种.种疑惑踏上了远行的马车,告别了自己的童年。

看完这本书,已经是深夜了,但我辗难眠,脑海中一直浮现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那些景物好像电影画面般出现在我的梦中……

英子所经历的童年是对于我而言非常的陌生,我的童年简单而又快乐。但是平时有空时,总是有学不完的功课,做不完的作业;周末也报了舞蹈培训班,虽然这也我喜欢的,可能与小伙伴一起玩耍的时间却少之又少。回忆我的童年,是这样的简单而苍白,根本不可能经历英子的故事,所以,英子的童年深深吸引着我。

北平的秋读后感篇5

初读此文,讶然,一代大家老舍何以有这种不知所云的文章。什么想写又不敢写云耳,心中惘然,便耐着性子品读。文章着笔切入之处皆是些微小之物,较之于北平,实在是难以突出其特点,且最后那“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北平啊”似乎结束得太突然,仓促以及不够富于哲理或有文采。这篇简陋的作品能登上课本,当时,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此文既无华丽语句,又没有深刻典型例子,快速浏览时又似乎没有真情实感,最后那句话又似是无病呻吟。大胆点说,这篇文章若放在高考,可能连二类卷也上不了。但它又出现在课本中,这实在是…

此文宜细读,慢读,唯有如此,才能体会其中浓浓的情,深深的眷恋。它的语句没有刻意,没有做作,更没有虚伪。朴实的字句中都能感受到他的“想”。一幕一幕的场景的回忆,一点一点景物的衔接,把一个几年都说不完,道不尽的北平从另一个角度说得淋漓尽致。

作者没有去刻画北平的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和如烟往事——这些北平的标志,而是从每个城市都有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

这种味道是难以用华丽辞藻所能写出的,它是一种本质,是必须把废话除尽才能归真之物,若是珍珠又岂需一个美鬻?

重读郭敬明和余秋雨的文章,不知为何,总想用笔把其中的废话删除,但转念一想,若是一句句找,那可读的岂不是没有了吗?有人说,写文章不在于长,在于没有废话,修改文章,就应把文章中的废话删去,最后达到文内没有一句能够舍去的。这点我是深深的认同。记得一次作文,想起老师说的要用排比句来写事例,便写了三行不知所云的事例排比句,但最后此句却被人划起,认为精彩,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听老师说,《想北平》已被老舍多次修改,才达到如此这般的真切自然的效果,实在是佩服。文中有许多看似无用的句子,其实它们中是别有蕴含,是更口语,更自然而来抒发一位北平人对北平的爱。此文真的宜慢读,如此之后,方能体会最后一句的情深,连我这样一个对北平不甚了解的人,也有些鼻子发酸。

北平的秋读后感篇6

思念的颜色,很纯很纯;思念的形状,很绵很绵;思念的味道,很凉很凉;思念的感觉,很长很长。——题记

北平,这是一座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不计其数的首都,但是对于老舍先生来说,北平却只不过是自己的故乡而已。对故乡故土的爱,“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老舍先生常年在国外,当说到北平,他心中的那份悄悄积藏的爱被慢慢唤醒,逐渐延展开来。

幻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头,然而在这千言万语中,却没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他汹涌澎湃的情感。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作者没有着笔去刻画北平的名胜古迹,也没有去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他用最朴实的语言把他对北平的思念融入到了自己的过去,而作者对北平的每一个回忆,让我们看到了平民化的北平,让我们看到了在北平这个天之脚下的地方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平凡的生活。城墙、蝌蚪、蜻蜓、香片茶、青菜、白菜、沙果、海棠……这些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在老舍的眼中却都是宝贝,老舍如数家珍般地把它们展现出来,读过的每一个人都会不自觉联想起一幅幅画面:那是北平的布局,那是北平的特产,那是北平的风景……如果不是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浓浓的思念,又怎么会有这种效果?又怎么会让每个片断跃然纸上?

作者老舍先生在北平生活了几十年,他体会到北平的热闹,也感受到北平的安静,北平有作者几十年生活的点点滴滴的回忆,从城市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的眷恋。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

北平的秋读后感篇7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叨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的地域情结嘛!”

可谁不知道,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情面的批评,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

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温 和的香片茶,胡 同里各房子的院子和树,牵牛靠山竹草茉莉青菜果子等,老人都深深的爱着。

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的、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

老人如是。“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以至于“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我们所熟悉的地方,山不巍峨却是绵绵的,水不秀丽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母亲熬的粥,小妹妹扎起的辫子,拴在门口的西洋狗,还有村子里的那条水沟……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许多的美好,并不是我们看不见并不是我们不想赞美,只因它们藏在内心最深处未激荡起涟漪,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

老舍可以打开窗户扯起嗓子,说“我真爱北平”。

我就不行了。

我是一时之间被老舍的情感同化了。我没有文学大师那样的笔功把爱雀跃白纸黑字之上,我没有背井离乡得可以随时乡愁一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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